项目集指导委员会也称为项目集治理委员会、项目集董事会、监督委员会,其职责 主要是负责定义并执行恰当的项目集治理体系和方法,保证项目集执行与组织的战略目 标保持一致,并为指导项目集的正常管理提供支持。项目集指导委员会成员通常由决策 层干系人组成,能够为实现项目集目标收益提供足够的资源。
在组织内建立但一定项目集指导委员会,负责监督项目集所有关键内容,是开展有 效和敏捷项目集治理的有效方法。然而在一定情况下,特定的项目集需要建立多个指导委员会来对项目集过程进行治理。如私有企业和政府组织联合发起的项目集;多家私营企业合作管理的项目集,否则这些企业将会成为竞争对手;高校和企业联合进行的项目 集管理活动;以及在复杂环境下主题专家不能有效地聚合到特定项目集指导委员会中的 项目集等。在这种多项目集指导委员会的模式下,就需要清晰地建立项目集治理体系和 方法,以及项目集决策权力的分配,不至于使项目集治理低效,甚至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