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集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责任是保证项目集能够按照计划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围 绕这一基本职能就要求项目集指导委员会承担在组织范围内对项目集的成功识别、启动 和实现起到具有关键作用的职责。这些职责主要可以概括如下。

(1)保证项目集与组织愿景和目标的一致性。项目集指导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确保 项目集在其授权范围内定义项目集的愿景和目标,并保证项目集的愿景和目标与组织的 愿景和目标保持一致。因为对于大多数项目集来说,组织的愿景和目标是驱动项目集启 动和执行的基础,所以项目集必须有效支持组织的愿景和目标。

(2)项目集批准和启动。项目集指导委员会作为项目集的决策机构,需要批准每个 项目集为实现预期目标所采取的方法和计划,授权项目集对组织资源的使用,以及对寻 求组织外资源的方法。另外项目集指导委员会还负责批准项目集章程和批准项目集商业 论证。

批准项目集章程的主要内容随项目集环境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是项目集章程一般 会包括授权项目集管理团队使用组织资源执行项目集的必要权限。同时项目集章程还将 项目集及其商业论证与组织战略优先级结合起来,赋予项目集在组织战略中的层级和地 位,以决定组织未来对项目集的资源支持和其他方面的保障。而对商业论证的审批作为 项目集指导委员会对项目集预期交付价值的正式预测,成为项目集启动的直接依据,以 及为项目集提供组织资源支持的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