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通用目标
通用目标之所以被称为“通用”,是因为同样的目标陈述适用于多个过程域。通 用目标描述了把某一过程域相关过程制度化所必须呈现的特征。通用目标属于必需的模 型组件,并在评估中用于确定过程域是否得到满足。
通用目标的一个实例是“过程得到制度化为已定义的过程。”
只有通用目标陈述才是必需的模型组件。通用目标的标题(前面标有目标编号)以 及与目标相关联的注释则被视为说明性的模型组件。
6)特定目标与特定实践概要
特定目标与特定实践概要提供了对特定目标与特定实践的高层次的总结。特定目 标与特定实践概要属于说明性的组件。
7)特定实践
特定实践是对活动的描述,该活动被认为在达成所关联的特定目标方面具有重要 性。特定实践描述活动,这些活动预期带来在过程域的特定目标的达成。特定实践属于 期望的模型组件。
例如,“项目监督与控制”过程域中的一条特定实践是“对照项目计划,监督所 识别的承诺。”
只有特定实践陈述才是期望的模型组件。特定实践的标题(前面标有实践编号)以 及与特定实践相关联的注释则被视为说明性的模型组件。
8)工作产品实例
工作产品实例列出了特定实践的输出例子。工作产品实例属于说明性的模型
组件。
例如, “项目监督与控制”过程域中“监督项目计划参数”特定实践的一个工作 产品实例是“重大偏差记录”。
9)子实践
子实践是为解释和实施特定实践或通用实践提供指导的详细描述。子实践的措辞 可能会让人感觉是规定的作法,不过它们实际仅旨在为过程改进提供可能有用的思路。
例如, “项目监督与控制”过程域中“采取纠正措施”特定实践的一个子实践是 “确定所需的适当措施并将其文档化,以处理已识别的问题。”
10)通用实践
通用实践之所以被称为“通用”,是因为相同的实践适用于多个过程域。与通用 目标相关联的通用实践描述了一些活动,这些活动被认为对通用目标的达成具有重要意 义,并且有助于过程域所关联过程的制度化。通用实践属于期望的模型组件。
例如, “过程得到制度化为已管理的过程”通用目标中的一条通用实践是“提供 充分的资源,以执行过程、开发工作产品并提供过程的服务。”
只有通用实践陈述才是期望的模型组件。通用实践的标题(前面标有实践编号)以 及与实践相关联的注释则被视为说明性的模型组件。
11)通用实践详细说明
通用实践详细说明出现在通用实践之后,为该通用实践在某一过程域的特定应用提供指导。通用实践详细说明属于说明性的模型组件。
例如,“项目计划”过程域中“建立并维护组织级方针,以计划并执行过程”通用 实践的详细说明是“要估算计划的参数,做出内部的与外部的承诺,并且制订管理项目 的计划。为此,本方针建立了组织级期望。”
12)附加部分
附加部分是得到明确标记的模型组件,它含有特定用户所关心的信息。附加部分可 以是说明性的资料、特定实践、特定目标或整个过程域,它延伸了模型的范围或突出了 其使用上的某一特别的方面。在CMMI 开发模型中不存在附加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