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德鲁克出版《管理的实践》(The Practice of Management),开启了管理学发展史上的新时代。南京大学商学院赵曙明教授认为:“现代大部分流行的管理思想和实践都可以从这本书中找到根源。粗略列举一下,就可以包括:目标管理、参与管理、知识员工管理、客户导向的营销、业绩考核、职业生涯管理、事业部制分权管理、企业文化、自我管理团队等。”的确,彼得 · 德鲁克对管理学的方方面面都有着卓越的贡献。
虽然德鲁克声名日隆,但在现代管理的发展史上,对德鲁克却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崇拜者将其视为“大师中的大师”、“现代管理之父”,认为不了解德鲁克的思想就谈不上现代管理。排斥者则把德鲁克看作一名记者,认为德鲁克从事管理研究“离经叛道”(米塞斯语),难登高等学府的大雅之堂。对德鲁克评价上的这种差别,使人不禁想起近代中国的风云人物梁启超。戊戌变法时,梁启超曾在《时务报》上挥斥方遒,一支笔搅动了维新变法的阵阵浪潮,推崇者把梁启超当作时代领袖和学界楷模,然而不屑者则认为梁启超不过是谙熟新闻记者笔法,学问远不如乾嘉朴学厚实凝重。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相差一个世纪,远隔两个半球,治学领域如此不同,但所遇到的褒贬路数却极为相似。看来,在学术和思想上选择不同取向的名家,注定要遭受这种叩问。
对于德鲁克的评价,当今管理哲学翘楚查尔斯 · 汉迪的观点可以作为一个注脚。汉迪尽管对“大师(guru)”一词颇有微辞,不屑于大师的头衔,但他还是指出了大师与学者的不同。汉迪半揶揄半赞扬地解释“大师”道:“他们担任诠释的角色,将有效的观念与方法传播出去。他们是管理学的蜜蜂,在全球各国嗡嗡地飞来飞去,写书、演讲、担任顾问。奇怪的是,学院的管理学教授很少选用他们写的书籍当作教材。这是因为大师的著作是写给忙人看的,而不是为勤奋的学生写的。大师的演说必须引人入胜,具有激励人心的效果。他们的观念必须容易记住,让听众与读者当下便觉得与自身相关,甚至给人们赚回票价的成就感。世界变得越快,这些‘蜜蜂’就越重要。大师带着观念,从一地飞到另一地,足迹所至,管理观念的整理与修改也随时进行。”从这个角度来看,对德鲁克的两种评价,实质是一件事物的正反两面。褒扬者是因为德鲁克注重管理的经验和实践,排斥者是因为德鲁克的管理思想过于零散和经验化而难以归纳为逻辑严密的条条框框。
揶揄也好,赞扬也好,汉迪认为,“其实管理学的观念大多只算常识,关键在于能否在这些观念变得寻常之前,抢先一步领会它们的真意。它们提供竞争优势,世界就是靠着这股力量往前迈进。这也是大师致力于实现的目标。”正是在引领世界前进和变化的意义上,汉迪把德鲁克列为管理大师中的第一人。正因为如此,学院里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读德鲁克的书往往懵懵懂懂,不得要领;而多年实战磨炼过的经理,在德鲁克的字里行间往往能看到思想火花,触类旁通。在这一意义上,韦伯、西蒙的书要看逻辑,而德鲁克、汉迪的书要靠感悟。
在对社会发展趋势走向的判断上,当欧亚大陆上硝烟弥漫,奥地利学派同凯恩斯学派正纠缠于自由放任还是国家干预时,德鲁克已经预见到了旧社会的逝去,新社会的到来,所以,他呼吁要面向未来,解决新社会面临的问题(如何提高组织的管理绩效,完成组织的使命),而不要总想着回到“战前的美好时光”。当国家干预主义大行其道,约翰逊总统的“伟大社会”计划正如火如荼开展的时候,他看到了这一趋势背后的隐患,率先提出了“重新私有化”的主张。当西方国家的劳资冲突正在升级、工会同管理层互不相让的时候,他却见微知著,看到了“知识工作者”作为新社会中间阶级的崛起,并一针见血地指出,如何提高知识工作者的生产率,是关乎西方文明生死存亡的重大课题。20世纪60~70年代乃至以后,恶意并购风行商界,投资基金、企业高管津津乐道于短期效应的时候,他却早在此前二十年就洞察到了其背后的合法性危机,并呼吁企业的新“所有者”担负起自身的责任。20世纪80~90年代,当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多数人正在争论其影响的时候,德鲁克认识到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来临,呼吁管理者运用信息技术,及时变革组织,迎接挑战。
在管理学的学科发展方向上,德鲁克以其浓厚的人文和实践色彩,致力于矫正现代管理学过于科学化、理论化的倾向。
一般说来,在泰罗和法约尔之前,只存在管理,不存在管理学。泰罗倡导的科学管理运动,基本上实现了管理由经验向科学的转化,法约尔的体系化归纳,标志着作为一门学科的管理学正式诞生。科学管理运动之后,经过巴纳德和西蒙的深入研究,管理学的科学化、理论化倾向愈加明显。各大高校纷纷成立商学院,管理学俨然成为一门“显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专家,纷纷用相关的学科理论添加着管理学的学术色彩,管理的经验却因此而被覆盖在理论盔甲之下而变成看不见的底色。在理论上,不同管理学派自说自话,学术共同体出现语义纠纷,诞生了“管理理论的丛林”。在实践上,经理们在学术刊物中只能看到理论的外观而看不到经验的躯体。更严重的问题在于,理论色彩的鲜艳夺目,使部分学者不再扎实地强筋壮骨而迷恋学术外表。商学院的管理学有点像设计出来的时装,适于走台而不宜穿着。
德鲁克认为:“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而学院派管理学者往往以经济学的思路研究管理,试图将管理学构建为类似于经济学的逻辑体系。在管理科学化、理论化的趋势下,德鲁克被学院派“客客气气”地冷落一边,以至于以讲座和咨询闻名的彼得斯(Tom Peters)愤懑不平地抱怨说,他在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学习时期,从来没有听到一位教授谈起过德鲁克。对于德鲁克自己来说,他一直关注管理实践,担任多家大公司的管理咨询顾问,其管理思想同管理实践基本保持同步,保持着管理学的经验本色,同时又能以敏锐的洞见指出经理忽视或者未感受到的东西,因此得到了企业CEO们的热烈追捧。对此,我们不妨说,德鲁克以对管理实践的重视,以先知式的感悟和思考,引领着管理思想,而学院派则以实证的、数理的、逻辑的方法,把思想变成规范的学术。学院派不用德鲁克的书做教材甚至可以不提德鲁克的名字,却用模型和数据分析验证着德鲁克的思想。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理解以象牙塔自豪的美国管理学会(Academy of Management)为什么不大提起德鲁克,而以管理知识普及见长的美国管理协会(American Management Association)却给予德鲁克极高的荣誉。美国管理协会主席瑞利(Edward T. Reilly)甚至在颁奖时称:“如果我们说管理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那彼得 · 德鲁克就是无可争议的最伟大的发明家。”
思想,尤其是散见的思想,人们当然见仁见智。在管理学发展史上,德鲁克著作等身,其写作生涯长达六十余年,涉猎极为广泛,研究德鲁克者也因为立场、方法、环境、目的等方面的不同,看到不同的侧面。
南京大学商学院赵曙明教授在《德鲁克思想及其对我的影响》中认为,德鲁克对管理学的贡献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顾客导向的组织;第二,目标管理与自我控制;第三,知识员工管理;第四,社会责任。”与赵曙明的看法不同,西南财经大学罗珉教授认为,德鲁克最主要的贡献是:第一,“把管理确定为一种永恒的人类准则”;第二,“发现了‘组织的社会’,指出现代社会是一个组织实体,而非个人构成的社会”;第三,“历史性地考察了经理人的作用”;第四,“提出了‘知识工作者’这个概念,并系统论述了如何对他们进行管理的方法和原则”。比较赵曙明和罗珉的观点,显然前者更加关注管理本身,后者则偏重德鲁克在社会层面的贡献。
着眼于德鲁克管理思想的组织和社会层面,管理评论家约翰 · 伯恩(John A. Byrne)指出,德鲁克于20世纪40年代总结通用汽车公司管理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分权思想,成为后来全球各大公司奉行的基本原则;20世纪50年代,德鲁克提出员工是企业的资源,而非成本,并强烈主张建立“工厂社区”,尊重和信任工人,重建员工的“公民权”。20世纪60年代,德鲁克强调制度的重要性,呼吁将魅力型领导的风格制度化。20世纪70年代,德鲁克率先关注知识工作者的生产率问题,其难度甚至超过20世纪初泰罗、吉尔布雷斯夫妇等人提高体力劳动者生产率的动作研究,关乎21世纪西方文明的盛衰。约翰 · 伯恩的评价,基本上概括了德鲁克在不同时期的主要贡献,但他忽视了德鲁克思想的一些基本内容,没有涉及德鲁克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新思想。
与上述评论不同,管理思想史学者丹尼尔 · 雷恩认为德鲁克的“主要贡献在于管理实践领域”。汤姆 · 彼得斯从管理职业和咨询角度认为:德鲁克“发明”了我们现在所知道的现代管理;他使作为一种职业的管理研究和管理艺术增加了可信度和清晰度;他为认识和解决企业面临的复杂问题,提供了一整套综合性的结构工具包。
显然,不论是哪种看法,都注意到了德鲁克非同凡响的两点:一是思想的领先性,二是管理的社会性。首先,德鲁克超前地提出了一些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醒管理者为解决未来的问题做好准备。例如,“知识工作者”概念的提出,使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企业管理者认识到,即便企业结构没有发生本质变化,但是知识员工已然不同于原来的体力工人,在此基础上,德鲁克进一步阐明这种变化背后的深层社会力量,以及实际管理者应采取什么措施才能够有效地提高知识员工的生产率。另一方面,从社会的角度对“管理”进行界定,并明确“管理者”的使命和职责,试图给管理权创造相对坚实的基础,不至于成为非法权力。例如,德鲁克将管理视作一种职业,就是在社会意义上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为管理寻求自治的合法基础。
在研究者众说纷纭的时候,德鲁克如何看待自己对管理的贡献呢?1999年1月18日,德鲁克在自己的私人信笺中写下四点:第一,“早在60年前(1939年—笔者),我就认识到管理已经成为组织社会的基本器官和功能”;第二,“尽管管理一开始侧重企业管理,但是管理不仅仅是企业管理,而是控制现代社会所有机构的器官”;第三,“我确立了管理作为一门学科的地位”;第四,“我从人与权力、价值观、结构这些角度来研究这门学科,尤其是从责任的角度进行研究,把管理视作一门真正的人文艺术”。
德鲁克本人看重自己对社会“已经发生的未来”(Landmarks of Tomorrow)的及时诊断,通过著书立说、顾问咨询等方式,将自己的诊断结果告诉公众。具体来说,在德鲁克本人的观念里,他看重的是,自己能够在其他人之前,预见到“经济人的末日”(The End of Economic Man),并根据自己的洞见,描述了“新社会”(The New Society)的种种特征,在这个充斥着大大小小组织的新社会里,管理逐渐成为一种必要和必需。德鲁克比其他人更早意识到,没有管理,就没有卓有成效的组织;没有正常运转的组织,自由而有功能的社会就无法实现,极权主义就有可能会卷土重来。所以,概括来说,德鲁克认为自己的贡献,主要在管理的使命上。只有将管理的使命(维护自由而有功能的社会)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才能全面把握德鲁克自己所说的上述四点贡献。
需要补充的是,德鲁克本人曾写道:“That I established the study of MANAGEMENT as a DISCIPLINE in its own right.”国内有人翻译为:“我创建了管理这门学科。”该译法并不是很准确,容易使人误以为管理学是德鲁克创建的。显然,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并非德鲁克首创,在德鲁克出版《管理的实践》之前,泰罗、法约尔、古利克、厄威克、巴纳德、西蒙等管理大师,已经对管理的很多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如果认为德鲁克创建了管理学,显然是抹杀这些大师们的功绩。那么,是不是可以像汤姆 · 彼得斯那样,认为德鲁克“发明”了现代管理学?(Peter Drucker did arguably "invent" modern management as we now think of it.)笔者认为也不是非常贴切,因为巴纳德在《经理人员的职能》中,已经从责任、价值观、结构等角度深入研究组织管理问题。德鲁克写下这段话的时候,已经90岁高龄,他不至于对他之前的管理学家视而不见,也不大可能会认同彼得斯的说法。实际上,问题不在于德鲁克,而在于译者。德鲁克本人用的是discipline,而不是管理后面加上学科标志“-ology”,译文中没有包括词组“in its own right”的含义。如果加上这个词组的话,译文应为:我确立了管理作为一门学科的地位。如此一来,德鲁克的话就好理解了,他所强调的是管理这一学科的定位。德鲁克确立的,是管理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功能。现代社会是组织的,组织是社会器官。The society of organizations和The organ of society的对应,定位了management的位置。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德鲁克是20世纪最重要的管理思想家,而铸成这一重要性的途径和方式,就是德鲁克的社会生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