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瞭望新闻周刊》文/张迁

  转眼就是新春佳节了。据说近年神州大地的一些红尘名寺中,大年初一的头炷香很有讲究。熟悉内情的人介绍,这头一炷香,并非仅仅有钱,而且要“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能烧得到。

  如果是带“公”字的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平日里殚精竭虑忙于种种事务,已经够累的了。若过年也清闲不下来,还要到清静之地争这头一炷香,此情何堪。

  寺庙烧香,求福而已。喜福厌祸,人之常情。然而这炷香,实在烧错了地方。

  古人云,“公门之中好修行”。即是说,人有了地位权力之后,所出台的政策,所作出的决定,总是牵涉到很多人的利益。以公权为百姓谋福,利益群众,“藏福于民,藏福于他人”,即是最大的修行,最大的祈福了。

  远的不说,但看前两年免征农业税,两千余年来的“皇粮国税”一朝而免,9亿农民得蒙其利。这既是农民个人之福,也是国家之福。尤其是,只有公权才有此大力,只有公权才能造此大福。若每一个公权都如此运用,又何必汲汲于大年初一的头炷香呢?

  而且这也是祈福的正道。孔子去世前身患疾病,他的学生建议孔子到神灵面前去祷告,被孔子拒绝了。孔子的理由是,“丘之祷也久矣”。

  孔子对自己学生的最高评价,是“三月不违仁”。他自己念念于“仁义礼智信”,这样贯穿一生的努力,胜过一切对神明的祷告。这是孔子的大智慧,也是孔子的自信处,是孔子的自知处。人生如此,有无神明,并无分别。

  至于“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趋避之”,那又是一番襟怀风光,不在此说。

  如此说来,无论为官与为民,若真要烧香,则遍神州大地,起心动念,到处都是烧香佳地,祈福胜处。反之,若为官之人,单为私利考虑,“与民争香”,也无非是滥用权力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已,只怕福尚未来,祸已先至。

  这个也有事实证明。我们看媒体披露的贪官污吏,颇有一些家里也供了神像的,“作福”的时候出手也大方。然而,化公权为私利,损他人以利己,再拿脏钱去烧香祈祷,如果真的有神明,难道会保佑这样的贪官吗?

  所谓“贪官眼中尽是贪官”。这样的祈福,无非是把神明当成“上界贪官”来收买,这样的“烧香”,不过是行贿行到寺庙里去,真是可笑又可怜。最终的结果,这些贪官都逃不过党纪国法的制裁,也没见到哪个神明来说情。

  说到底,每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官员,如果真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则福祸自知,何待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