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可以步入正题了--范式: 第一范式:如果一个数据库模式,连第一范式都满足不了,那它就不是一个关系型数据库了。很容易理解:即数据库表里的每一个属性都必须不相同,且每个属性的值,是不可再分割的,即我所称的“原子性”,如:一张表里,不能有两列都是姓名,而对于姓名这个属性,不能同时包含“姓名”跟“年龄”这两个值。 第二范式:即
继前面的基本概念: (1)平凡函数依赖和非平凡函数依赖 设有关系模式R(U),X-》Y是R的一个函数依赖。若对于任何X,Y属于U,此函数依赖对R的任何一个值r都成立,且Y不包含于X,则称X-》Y是一个非平凡函数依赖。 显然,如果Y包含于X,则X-》Y就是一个平凡函数依赖。(类似于: 5 > X ,且 X > Y,则必有5 > Y) (平凡函数依赖是非平凡函数依赖的特例,这
一直以来,范式是关系数据库中,最难理解的一部分,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再加上之前,去面试,在技术面中,也常被问到范式的相关内容。今天又拿起数据库书来看了一下,现做总结如下: (1)基本概念: 超键(Super Key):若关系中的某一属性组(记住,是组)的值能唯一地标识一个元组,则称该属性组为超键。 (比如:标识一个人,可以用 身份证号 或 身份证号 + 姓名 或 身份证号 + 姓名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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