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 规范形
- 规范形的矩阵
- 二次型标准形间的关系
- 惯性指数
- 推论:惯性指数和特征值个数
- 标准形可以转换为规范形定理👺惯性定理
- 实对称阵间相互合同的充要条件
- 二次型规范化步骤
- 小结
- 例
规范形
- 如果二次型的标准形的系数,则可以表示为=,则这个形式称为二次型的规范形
- 另一种描述:如果可以通过线性变换化为:,
- 即二次型的秩
- 使用矩阵乘法表示规范形二次型
- 表示规范形对角阵矩阵
规范形的矩阵
- 其中,表示二次型的秩
二次型标准形间的关系
- 同一个二次型的标准形不唯一,但是它们具有相同的正负平方项个数
惯性指数
- 二次型的规范形()中,
- 称为正惯性指数
- 称为负惯性指数
- 称为符号差
- 正负惯性指数统称惯性指数
推论:惯性指数和特征值个数
- 正(负)惯性指数是二次型矩阵的正(负)特征值个数
- 借助符号描述:
- 设分别是二次型的标准形的正惯性指数和负惯性指数
- 则的特征值中有个为正数,个为负数
标准形可以转换为规范形定理👺惯性定理
- 定理:对于任意元二次型,,一定存在一个正交(可逆)线性变换,使得可以化为规范形
- 本定理作为二次型可规范化推论:二次型总是可以规范化
- 证明:
- 由二次型可标准化定理可知,存在线性变换使得===
- 设,则=的特征值中恰好有个不为0,其余个为0,不妨设,,从而=
- 不妨令矩阵=,其中=,即构造可逆对角阵=
- 显然,从而可逆,构造线性变换,则
- 线性变换,即
- 从而====
- 而=
- 注意对角阵连乘计算公式:,,表示第个对角阵的第个对角元素
- ,
- =是一个规范形
- 记,即有可逆变换能使化为规范形==
- 附:为什么要这么构造?
- =
(1)
,解得,即= - 这说明,都满足
(1)
,而的取值是中的一个,因此满足(1)
- 虽然都满足
(1)
,甚至可以在取不同值时混用也可以,即不是唯一的 - 但是统一方便起见,我们采用,作为规范化线性变换,而这部分变换可以随意(但是要保持变换的可逆性),为简单起见,通常取
实对称阵间相互合同的充要条件
- 实对称阵合同的充要条件它们有相同的秩和正惯性指数
二次型规范化步骤
- 先将二次型标准化为=,
- 若二次型的秩,则的对角元素包含个0,==
- 设=,
- 由惯性定理,规范化后的二次型的矩阵为=
- 能使规范化为
小结
- 从上述规范化步骤可以看出,若已求得而次形的标准形,只需要抽取各个系数的符号代替标准形的原系数,即得到规范形
- 但是如果需要给出规范化所用的线性变换(矩阵),则要用公式计算
例
- 化二次型为规范形
- 解:
- 将标准化,可得(过程在此处不是重点,略去)
- 其矩阵为
- 规范化后的矩阵=
- 用到的可逆线性变换,其中(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