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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某社交平台上传出字节跳动将开启 10-7-5 工作制,工作日 7 点后加班需提交申请,最低可申请 0.5 小时加班。
不过字节还没有官宣,但已经有不少字节员工证实了这一点,表示加班系统更新了工作日加班的功能,飞书里更新了一则中国内地加班规定的文档,对于加班有明确的细则。工作时间写的是早十晚七。
为什么会出现 10-7-5 工作制,背后的逻辑也很简单,今年互联网巨头们普遍不被看好,大环境下,受反垄断、共同富裕、鼓励生娃等等一系列的影响,很多企业也只能听话,给员工自主选择的机会。
不过,很多人对这个事情是持悲观的,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担心很多团队会鼓励大家准时下班,然后在家里开飞书线上会议。正所谓,在家上班,不叫加班。
另一方面是工资不变,工时减少。相当于薪资普涨,那么绩效考核的晋升调薪可能会变得更为严苛。
很多人反对加班,其实他们反对的是,自己干着 996 的活,得到的却只是 855 的工资。钱和时间,一样都没有。
真的实行 10-7-5 工作制的话,最终要有可能变成要么降低员工收入,要么回家继续加班。
虽说 10-7-5 工作制也是 8 小时工作制,但那只是明面上的,本质变化在于上下班更加弹性,但并没有改变原有明文规定工作时长。
退一步讲,如果 10-7-5 工作制落实了,那么那些严格遵循早十晚七的人,可能会在工作上效率低下,产出有限,绩效不佳,年终奖大概率泡汤。
也存在一部分人早十晚七,但会申请加班费,毕竟多点钱谁不要?但如果你只是为了加班费而加班,领导会傻乎乎让你白薅加班费吗?所以你这份加班申请,未必能通过。
再者,即便你申请加班得到通过,但如果你最终依旧没做出啥成绩,部门系数打折扣,公司更是没有因此获得明显的增长,这个时候,领导又会在心里估算,下次你再申请加班,可能又要考虑一下了。而且,你的年终奖大概率会被大打折扣,等于你得到的加班费,其实是从自己年终奖里抵扣的。
所以大家发现没有,这个反映出的问题,其实还是回到加班跟效率二者的关系上。10-7-5 工作制不鼓励加班,而加班申请制度提高了生产效率,甚至是提高了时间利用率,避免普遍存在的「消极怠工」。
那有人会说了,干嘛不直接限制加班呢?前面说了,对于一些看中项目奖金和绩效的人而言,这部分收入是占工资大头的,而加班时长是绩效的一部分,所以对很多想多赚钱的年轻人而言,加班也是可以接受的。
最后,撇开 10-7-5 工作制这个事情,不加班这事能不能办到?其实是可以的,但你要想清楚,你们工作量考核定的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团队?你从事的工作属性是要求固定时间完成,还是说时不时需要关注数据?
如果衡量完毕,觉得不加班也可以,那没问题。但如果你发现,这些问题不能完全衡量好,那说明还是需要加班。
所以,本质上,加班这个事情,还是很看重企业文化的,如果企业把你当人看,而不是单纯为老板赚钱的机器,那加班这个事情,也没那么多人抵触了。
最后,我们经常说,效率高的人,其实不大 care 这些加班与否。当然,有时候公司的加班氛围,会让你不得不陷入没事也加班的状况,那这是企业文化的问题。
在我自己公司里,我经常跟团队的人说,我不强制要求你们每个人的上下班时间,只要你把手头的工作做好了,那你随时可以下班,即便老板(我)坐在那工作,也没事,干完活随时可以走。不需要在那没事还加班,假装努力勤奋。
员工做什么工作,做出什么成绩,老板都很清楚的。好比我们上学考试的时候,底下学生在下面做什么小动作,台上的监考老师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不要为了加班而加班,要为了做出成绩而提高工作效率。这样一来,公司赚了钱员工才能跟着吃肉喝汤。
如果公司的营收利润没有明显增长,你又想轻松又继续拿钱,醒醒,「活少钱多」这种好事只发生在你的白日梦里。
题图:星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