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T> T method(T t)方法详解_泛型


  • 第一个 ​​<T>​​ 定义当前我有一个泛型变量类型,类型名使用T来表示
  • 第二个 ​​T​​ 表示show3方法返回值类型为T,其中的​​<T>​​只是为了在函数声明前,定义一种范型;因此下面的函数也是合法的:

public <T> T method(T t)方法详解_泛型_02

上面的方法的​​<T>​​也是为了定义一种范型,用来提前声明形参的类型是一个泛型变量。

相反的,在使用自定义的范型T之前,如果不首先使用​​<T>​​来声明范型变量的存在的话,编译器会有错误提示:



没有声明范型变量类型T
public <T> T method(T t)方法详解_泛型_03



没有声明范型变量类型T
public <T> T method(T t)方法详解_范型_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