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T> T method(T t)方法详解_经验分享

  • 第一个 <T>
    定义当前我有一个泛型变量类型,类型名使用T来表示
  • 第二个 T
    表示show3方法返回值类型为T,其中的<T>只是为了在函数声明前,定义一种范型;因此下面的函数也是合法的:

public <T> T method(T t)方法详解_经验分享_02

上面的方法的<T>也是为了定义一种范型,用来提前声明形参的类型是一个泛型变量。

相反的,在使用自定义的范型T之前,如果不首先使用<T>来声明范型变量的存在的话,编译器会有错误提示:

  • 没有声明范型变量类型T
    public <T> T method(T t)方法详解_经验分享_03

  • 没有声明范型变量类型T
    public <T> T method(T t)方法详解_经验分享_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