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高考:考生要根据家庭经济条件慎重填报按办学成本收费的高校及专业
近年来,普通高校招生中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越来越多,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按办学成本收费,收费较高。有一些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忽视了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填报了这些按办学成本收费的专业,结果在录取过程中又要求退档,或者录取后因交缴不起学费只得退学。在填报志愿期间,省招办提醒考生:一定要根据自己家庭经济条件,慎重填报高收费的院校或专业。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按办学成本高收费的院校或专业主要有:
    1.第一批本科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每年学费5万元,部分专业后两年在国外大学就读,按国际生学费的价格收费。
    2.第一至第四批专业名称后标有“中外合作办学”字样的专业:如第一批本科东北大学“电气信息类”专业与荷兰埃因霍温科技大学合办,每年收费18000元;第二批本科桂林工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与英国中央英格兰大学联合办学,每年收费18000元;第四批高职高专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类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收费17000元。
    3.部分高校软件工程类专业,每年学费15000元至20000元不等。
    4.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本、专科,按办学成本收费,本科收费每年1万元左右,专科收费每年7000元左右。
    如果考生家庭经济不能承受高额的学费,建议考生不要轻易填报这些按办学成本高收费的高校或专业。按照省招委文件规定,凡是按考生志愿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今年录取后不到高校报到的考生,如果明年参加高考,将会把不报到的有关情况记载到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同时,已经录取的本、专科考生包括不到录取高校报到的考生,都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