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好像一直都没有搞懂什么是演绎法,当时学离散数学的时候,自己都是半懂不懂的。后来上网google了一下,写得还是比较简单透彻的:

  演绎法是论证方法的一种,基本的论证方法有:①归纳法、②演绎法、③比较法。
          ①归纳法。归纳论证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它通过许多个别的事例或分论点,然后归纳出它们所共有的特性,从而得出一个一般性的结论。例如《谏逐客书》一文,作者列举了缪公用由余、百里奚,孝公用商鞅,惠王用张仪,昭王得范雎等个别事实,从而归纳出“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的共同特点,进而得出“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的结论。归纳法可以先举事例再归纳结论,也可以先提出结论再举例加以证明。前者即我们通常所说之归纳法,后者我们称为例证法。例证法就是一种用个别、典型的具体事例来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
         ②演绎法。演绎论证是一种由一般到个别的论证方法。它由一般原理出发推导出关于个别情况的结论,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演绎法有三段论、假言推理、选言推理等多种形式,但最重要的是三段论。三段论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如大前提“凡金属都可以导电”、小前提“铁是金属”、结论“所以铁能导电”。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学员会将演绎法与例证法相混淆。例证法顾名思义是“用个别、典型的具体事例来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而演绎法是逻辑的推理的方法。演绎法的“一般” 是不需要证明的,是被大家公认的一般原理,它是论证的出发点,是逻辑推理的前提。 
         ③比较法。比较论证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两个个别事物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两者性质、特点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就是类比;性质、特点在某些方面相反或对立的就是对比。如《寡人之于国也》中,孟子用战争中不能以逃跑者五十步笑百步的比喻来论证梁惠王与邻国国君在治国上并无差别,就是类比法。《五代史伶官传序》中,作者用庄宗成功时的意气之“壮”和失败时的形势之“衰”,阐明了“盛衰之理,岂非人事哉”的观点,是对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