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到2022年,沈阳市将新增上云工业及软件企业500家,打造2-3家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云平台服务商、30家上云标杆企业。为此,沈阳市安排一定资金,鼓励和支持工业和软件企业等上云,将按照年度上云服务合同实际支付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上限200万元。
日前,沈阳市印发了《沈阳市引导企业上云实施方案》,以此推动企业向“云端”时代迈进,提升“沈阳智造”水平。
根据制定目标,到2022年,沈阳云计算技术、产业、应用和服务体系及产业生态初步建立,云计算领域产业链条做长做强,企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水平显著提升,“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在省内形成示范引领,中心城市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沈阳市将新增上云工业及软件企业500家,打造2-3家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云平台服务商,建设10个服务于“中国制造2025”的功能性公共服务平台,培育20家可提供自主、安全、可控的系统集成与解决方案云应用提供商,打造30家上云标杆企业。
为此,沈阳专项安排一定资金,鼓励和支持全市工业和软件企业上云,推进“企业上云”工作进程。补贴对象为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正常经营,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和软件企业以及有关事业单位。
在补贴方式上,通过总额控制、按比例补贴方式,对企事业单位使用云计算资源用于企业信息化系统服务发生的实际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具体为:按照年度上云服务合同实际支付额的5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最多补贴3个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