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还条件
1、2011年下半年在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报名的考生;
2、所有科目均未缺考且无替考记录的考生。
二、返还办法
1、本人领取: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保证金凭证原件;
2、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保证金凭证原件。
三、返还时间
1、2月7日--2月15日(周六、日休息);
2、工作时间:上午:8:30-11:20
下午:13:00-17:00
四、领取地址
1、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4楼大厅(西塔立交桥朝鲜族第六中学对面即是);
2、乘车路线:252、324、399、328、152、铁西新区一线至西塔下车;216、255、295、271、249、281至太原北街下车;243、263、281、沈抚城际巴士、277、282、288、295、140至西塔下车;262至西塔或老道口下车。
五、其它
1、返款地址为省政府2号院,请于一楼保安处登记;
2、逾期未领取者,于2月29日补领(过期不再予以受理)。补领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尚小街21号3楼(沈北路与盛京大街交汇口北200米即是)。
3、咨询电话:024-88785206;
4、省内其它报名点报名的考生保证金返还时间及办法请咨询各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