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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普通代理和强制代理

普通代理

强制代理

动态代理


定义

定义:Provide a surrogate or placeholder for another object to control access to it.

(为其他对象提供一种代理以控制对这个对象的访问。)

● Subject 抽象主题角色

抽象主题类可以是抽象类也可以是接口,是一个最普通的业务类型定义,无特殊要

求。

● RealSubject 具体主题角色

也叫做被委托角色、被代理角色。它才是冤大头,是业务逻辑的具体执行者。

● Proxy 代理主题角色

也叫做委托类、代理类。它负责对真实角色的应用,把所有抽象主题类定义的方法

限制委托给真实主题角色实现,并且在真实主题角色处理完毕前后做预处理和善后

处理工作。

普通代理和强制代理

普通代理就是我们要知道代理的存在,也就是类似的 GamePlayerProxy 这个类的

存在,然后才能访问;

强制代理则是调用者直接调用真实角色,而不用关心代理是否存在,其代理的产生

是由真实角色决定的。

普通代理

在该模式下,调用者只知代理而不用知道真实的角色是谁,屏蔽了真实角色的变更

对高层模块的影响,真实的主题角色想怎么修改就怎么修改,对高层次的模块没有任何的影响,只要你实现了接口所对应的方法,该模式非常适合对扩展性要求较高

的场合。

强制代理

强制代理的概念就是要从真实角色查找到代理角色,不允许直接访问真实角色。高

层模块只要调用 getProxy 就可以访问真实角色的所有方法,它根本就不需要产生

一个代理出来,代理的管理已经由真实角色自己完成。

动态代理

根据被代理的接口生成所有的方法,也就是说给定一个接口,动态代理会宣称“我

已经实现该接口下的所有方法了”。

两条独立发展的线路。动态代理实现代理的职责,业务逻辑 Subject 实现相关的逻

辑功能,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相互耦合的关系。通知 Advice 从另一个切面切入,

最终在高层模块也就是 Client 进行耦合,完成逻辑的封装任务。

动态代理调用过程示意图:

动态代理的意图:横切面编程,在不改变我们已有代码结构的情况下增强或控制对

象的行为。

首要条件:被代理的类必须要实现一个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