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是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对象就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核心。所谓对象就是真实世界中的实体,对象与实体是一一对应的,也就是说现实世界中每一个实体都是一个对象,它是一种具体的概念。
对象有以下4大累的特点:
1.对象具有属性和行为。
2.对象具有变化的状态。
3.对象具有唯一性。
4.对象都是某个类别的实例。
1.类
在程序中,类实际上就是数据类型。为了更好地模拟现实世界,往往需要创建解决问题所必需的数据类型。
2.类的基本结构
属性:对象数据的描述
方法:对象的行为
构造方法:用于实例化对象
内部类:在类中声明的类(inner class)
块:分静态块与实例块
类的声明:(访问权限修饰符public.default)(修饰final.abstract.synchronized)class 类名{ 类体 }
类的作用:类就是一个模板,定义多个对象共同的属性和方法 如:学生类(比如张三,李四,王五) 商品类(比如手机)
例如:
class Employee{
String name;
String ID;
String position;
double salary;
int year;
int month;
int day;
...
}
属性:属性有称成员变量,是声明在类中的变量,在方法体中声明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或临时变量。
例如:
1)变量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被称为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成员变量是定义在类中,方法体之外的变量。这种变量在创建对象的时候实例化。成··员变量可以被类中方法、构造方法和特定类的语句块访问。
类变量:类变量也声明在类中,方法体之外,但必须声明为static类型。
2) 方法
方法即对象的行为,为定义在类中的具特定功能的一段独立的小程序,方法也称为函数
方法运行后的返回结果的数据类型,如果没有返回值使用void
方法的特点:
定义方法可以将功能代码进行封装。
便于该功能进行复用。 方法只有被调用才会被执行。
方法的出现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方法若没有返回值,则用关键字void表示,那么该方法中的return语句如果在最后一行可以省略不写。
方法中可以调用方法,不可以在方法内部定义方法。
定义方法时,方法的结果应返回给调用者,交由调用者来处理。
对方法定义的语法格式说明如下:
成员说明修饰符限定了该方法的访问权限。成员方法可用的修饰符是在成员变量的修饰符基础上多了一个abstract。除了abstract外,其余修饰符使用方法完全一样,abstract和final最多只能出现其中之一,它们可以与static组合起来修饰方法。
变量类型可以是Java语言允许的任何数据类型,包括基本数据类型和复合数据类型。
变量名必须是合法标识符。方法名是一个合法的标识符,通常建议方法名以英文中的动词开头。
例如:
class Employee{
String name;
String ID;
String position;
double salary;
int year;
int month;
int day;
...
}
方法的参数列表中允许有零个或多个参数,多个参数用“,”隔开。参数由“参数类型参数名”组成。
例如,声明比较两个整数的大小并输出最大值的Max方法,程序如下:
1. public static int Max(int a,int b){
2. if(a>=b)
3. return a;
4. else
5. return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