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与费用是两个并行的概念,也是经常被混淆的两个概念,尽管它们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实际上它们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成本与企业特定资产或劳务相关,而费用则与特定期间相关;

成本是企业为取得某种资产或劳务所付出代价的量度,而费用则是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资源耗费金额;

成本不能抵减收入,只能以资产的形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而费用则必须冲减当期的收入反映在利润表中。

但成本通过“资产化”,再通过耗费过程可以转化为费用(即:成本资产费用),如企业为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购置某项设备而发生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采购成本,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并构成企业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资产)。

如果设备是用于生产产品,则每期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按一定的方法计提的折旧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资产成本);

如果设备是用于管理目的,则将各期计提的折旧费计入各期的管理费用(资产费用)。又如,为了生产产品,企业必须采购材料而发生支出,从而形成材料的采购成本。材料验收入库后,采购成本转化为企业的存货成本(成本资产),如果企业领用材料用于办公,则存货成本转化为管理费用(资产费用);

如果领用材料用于生产产品,则存货的成本则转化为产品的生产成本(资本成本),产品完工验收入库则生产成本又转化为存货的成本(成本资产),将产品出售,存货成本则转化为销售费用(资产费用)。

这里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成本不可能直接转化为费用(即:成本费用),费用则更不可能转化为成本(即:费用成本),所谓“费用的对象化就是成本”是与费用概念相悖的。

长期以来,某些人正是利用人们对成本与费用之间的关系的误解,来达到进行财务造假的目的的。如,该计入资产成本的支出而计入费用或该计入费用的支出而计入资产成本,故意混淆资产成本与费用之间的界限,达到他们随意调节利润的目的。这里还必须明确的是:成本是对象化的支出,而不是对象化的费用,没有对象的支出(除收益性支出,偿债性支出,权益性支出外)只能作为损失处理。同样,如果有对象的支出,但是不合理不必要的支出仍然不能对象化为成本,而应该作为损失处理。

PS: 支出与费用、成本之间的关系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根据配比原则,收益性支出形成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笔者认为,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时间标准如果以月为单位,可能更恰当,更容易使相关概念之间的协调,避免相互矛盾的产生。如,制度规定:将资本性支出计列于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反映,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将收益性支出计列于利润表中,计入当期损益,以正确地计算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

(2)资本性支出形成资产。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根据配比原则及资产的定义,由于资本性支出使几个会计期间受益,在发生的当期就不能作为费用计入损益,而应该作为资产在未来的受益期间内分期转作费用。因此,资本性支出形成资产,而资产的取得成本,就是全部资本性支出。如果企业不能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将本应作为收益性支出的而作为资本性支出就会虚增企业的资产和利润;相反,将本应作为资本性支出的而作为收益性支出,将会虚减企业的资产和利润,这两种现象都会影响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误导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这都是现行制度或法规所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