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规则: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属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以可以积140分。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属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以积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