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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文章《不要温和的走入那狼夜》入了老大哥的法眼,已经被上峰删除(根据事后分析,近期关于某种节肢动物的文章一律不得出现)。后台有读者留言给予安慰、支持,还有不少读者表达没有来得及阅读的遗憾。为了表示对大家的感谢,我把前文脱敏之后的主要内容整理在这里:

事件本身如何,有待进一步调查。但是相比起事件本身,互联网上某问答社区里弥漫出的某种论调相当让人反感。

这种论调很简单:你遭遇了不幸,是因为你不够努力,不够有眼界,不够有魄力,只要没摆脱“穷人思维”,贫穷和不幸就是你的宿命。而我之所以过上了相对“如意”的生活,是因为我足够努力,我掌握了足够多的知识,我从没有放弃过进步和成长……

如果你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是经脉逆行:只有在社会绝对公平、绝对有规范的情况下,只有个人取得的成果与付出的努力唯一相关而且正相关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通过结果倒推原因,如果大前提不成立,则所谓“不够努力”之类就是一派胡言。

如果留心观察,就会发现身边这样的论调逐渐多了起来。万变不离其宗,它主要有几大特点:

  • 对于比自己做的好的,或者自己没有做到的,一般不承认是能力不到,而是找时机、运气等等因素;

  • 对于自己已经取得的“成就”,成功的原因都在自己身上,用成功学的论调来自我包装并自我感动,我是一个多么努力的人,我吃了多少苦才有今天;

  • 对于境遇不如自己的人,先验地认定对方不够努力,不够有眼界,思维局限性太强,然后堂而皇之地搬出“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内心想表达的其实是“呸,活该”;

  • 于是越“成功”就越有优越感,知识(或者说信息)或许增长了,对同类的嫌弃同步上升,理解和体谅能力却急剧下降,只能想当然地认为“我如果是他,就会如何如何”,却不会认真思考“如果我就是他,我该怎么办”;

  • 看似懂得很多理论可以夸夸其谈,却无法直面“这个社会真的公正吗?”之类的话题,或者即使不得不直面,也缺乏足够的知识来分析具体事件的来龙去脉;

在内心深处,这样的人是信奉丛林法则的(虽然未必知道“社会达尔文主义”与“达尔文”没有关系),因为这是解释他人不幸的终极奥义;矛盾的是,他们又深信身处丛林的自己能逃避弱肉强食的法则,永远不会成为被牺牲的那部分。

想一想,如果我们身边的人都是这样的态度,尤其是“有知识”的人都是这样的态度,等待我们的就不是良夜,而是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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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篇比较民企和外企的文章也相当热门。如今叱咤各路媒体(尤其是自媒体)的人,外企出身的并不多,这篇文章当然引起了不少议论。尤其,虽然作者隐去了所加入的民企的名字,根据文章的细节却不难猜测出来,出于可以想象的原因,相关的争论就更多了。

我仔细看了原文,按照我的理解,原文的意思无非是表达“选择民企还是外企,关键看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提出了自己重视的几点价值:

  1. 工作不能等同于生活的全部;

  2. 必须尊重个体的权利,不能强迫个体在本职工作之外,为群体为公司站台;

  3. 家人、健康、快乐是人生宝贵的财富,它们不应当和“为公司工作”相冲突,成为非此即彼的选择;

  4. 做人要有底线;

刨除作者在文章中不经意流露出来的一点小小的优越感,这四点大致是站得住的。本来我期望表达不同意见的文章可以引发大家更多的思考,让我失望的是,我几乎没有看到这样的文章。大多数的反驳都集中在几点:你去的这家民企(应该)给了你不错的待遇,以怨报德只能说明你人品不好;你没有做到公正客观,只是集中描述民企的不足,却只字不提民企的好处……

相信大家都非常厌恶各种“严正驳斥”的官方声明,因为它们没有逻辑;但是我们仔细看看这次讨论中的所谓“反驳”,可以发现它们内在的逻辑竟然是一致的:你吃我的饭,就不能说我的不好;你发表观点,就理应没有偏袒,公正持中…… 这种时候,似乎没有人去想想下面的问题:企业必须先认定劳动者能创造价值,才会给予足够的待遇和报酬;个人不是公众媒体,个人发表观点只要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即可,“公正持中”不是针对每个个体的颈手枷,真正的“客观公正”只能从无数观点中综合而来。

更有意思的是,大多数讨论并不能直面原文中的几点事实:“强迫在微信朋友圈里为公司站台”、“工作应当全情投入,放弃健康和家人也在所不惜”、“发布会上被塑造出崇高使命感的故事感动得热泪盈眶”…… 如果民企的人不能(不敢?)直面这些问题,未来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很难相信这样的企业会有大的持续的成就。

我一直记得,十几年前,我从外企出来的老板在内部说:“我知道大家都很辛苦,未来如果成功了,我们一定找个很厉害的公关公司,把自己的创业过程包装出一个辉煌感染的故事”。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什么是诚实,而不只是借助虚假的“情怀”——最近有一篇文章讲到滴滴和优步的竞争,讲到优步那些被uberness熏陶得优越感爆棚,看不起滴滴甚至恨不能干死滴滴”的年轻人,在合并之后的遭遇,看完之后我不由得感叹:在职场上,情怀真是降低成本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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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中秋节,阿里的月饼事件引发的讨论仍然在继续。我还在和朋友开玩笑说,以前在语文课本上学过《五人墓碑记》,看来这篇文章应当常读常新,光印在课本上是不够的,还应当刻在月饼上。

言归正传,阿里如何处理这五名员工,外界当然可以有各种说法,但在现实世界里,阿里确实有处理这些人的权利。阿里做了决定,也给出了说明,但我看这个处理并不妥当。

对现代企业,尤其是有一定规模的、以创造型劳动为主的企业来说,价值观确实是很重要的东西,它决定了企业能吸引什么样的人才,维系什么样的人才,以及这些人才的合作方式。

但是同时,价值观又是相当抽象和虚幻的东西,甚至在“制定”价值观之初,也不会完美地规定它在哪些具体的情况下表现为怎样的行为。正常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通过持续的表态和处理,帮大家认识价值观,告诉大家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什么是值得鼓励的,做什么是不值得鼓励的。这些表态和处理必须保持逻辑的一致性,才能让价值观越来越清晰。

具体到阿里,无论怎么处理,都应该利用这个机会把价值观表述得更清晰。可惜的是,公告除了大而化之地强调“价值观”之外,并没有起到帮大家更清晰明辨是非的效果,尤其是联系到之前阿里的若干措施,其中的矛盾就更加严重。我问了身边一些做技术的朋友,大家都觉得这个处理让人困惑,不知道做技术的人在这家公司究竟怎么做才对,什么行为才是公司鼓励的,而这个问题恰恰是没有清楚正面回答的。不过,有一点是所有人都觉得很清楚的:阿里的HR真厉害。

写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有一种情形历史上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起初,朝廷设立了专门的监察机构保证自己的意志得到贯彻、利益得到保障。不料,监察机构慢慢就有了自己的利益。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