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性质比“大学收钱卖入学资格”还要恶劣。后者或许也侵占了其他人的教育资源,但受害人起码不那么明显,不那么直接,甚至找不到具体个人;前者则不一样,有直接具体的受害对象,并且这种侵害产生了清晰可辨的后果。所以,前者激起的愤怒远超后者,也是情理之中。

当然,每次发生这种事情都会有“和事佬”出来打圆场,要么是大而化之的“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要么是拿施害者后来的遭遇安慰“天道好轮回”,要么是庆幸“还好受害人现在也过得不错”,更奇葩但也不罕见的是看似公允的“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不必纠结”,以及质问“把陈年旧账翻出来,到底想做什么?”。

没错,对于历史恩怨,总需要有个了断走出来,不能反复纠结,否则“冤冤相报何时了?” 

但这不是问题的核心,问题的核心是:怎样了断,怎样走出来?是一团浆糊、浓墨重彩走出来,还是还原真相、洗尽铅华走出来?

前几个月和德国朋友聊天,聊到他父母的一段经历,或许可以给我们作为参考。

1990年的两德统一,是德国历史上的大事。统一之后,德国政府开放了原东德“史塔西(Stasi,国家安全部)”的档案供大家查询。这时候大家才发现,原来之前每个人都处在绵密的情报网之中,每个人身边都有那么多同事、朋友充当政府的眼线,自己的一言一行全都被记录在案——据统计,东德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处于监视之下,平均每不到七十个人就有一个是史塔西的正式或者非正式特工。

档案公布之后当然引发了各种问题,在查询自己的档案之后,夫妻反目、朋友决裂等等现象并不罕见。不过,这位朋友的父母却做了不一样的选择。他们给所有的亲友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

史塔西当然是我们所憎恶的,如今它的档案已经公开,历史的真相得以重见天日,这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了。所以请放心,我们选择不去查阅自己的档案。即便你曾经为史塔西服务,至少我们在那段时间没有受到明显迫害,因此,我们会选择原谅你,也相信你现在正承担着不小的压力。如果我们曾经是朋友,还应当继续是朋友。

或许有人会觉得新鲜,但我看来毫不新鲜,我早些年就想明白了,这类问题只能如此解决。

对于这类历史恩怨,木已成舟,后人无法更改,要么年代久远难以完整还原,要么甚至已经层叠了许多其它后果,牵一发而动全身。但这不意味着后人必须遗忘,必须放弃讨论。相反,后人必须持续讨论。要知道,讨论的目的是查清楚真相,了解来龙去脉,防止以后再次发生。但是要注意,讨论和清算不是一回事。讨论再仔细再充分,也不意味着清算必须加深,报复必须加强。只有如此,才可以解决“冤冤相报”的轮回。

之前有人说“太天真”,没有可操作性。从这位德国朋友的叙述来看,“没有可操作性”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他的父母仍然和大家保持了之前的友谊——即便是之前不那么纯粹的“友谊”。当然我也承认,实际做起来确实很难,通常会遇到几个难题:

第一,后人的讨论,往往很难区分“辨明”和“清算”。

在施害者这边,讨论这类事件本来就很让人难堪,更大的难题在于很难从内心戒除“讨论越清楚,我越会遭报复”的忧虑,所以选择缄口不言。这反过来又加重了猜忌、怀疑,培养了滋生各种阴谋论的土壤。

另一方面,受害方的不少“诉苦”,其目的似乎不是为了探明真相,而是极力渲染自己的遭遇,目的是刺激大众情绪,赢得广泛同情,继而提出各种夸张的要求。这些人同样认为“清算”是与“辨明”密不可分的,所以渲染得越悲情,清算就越彻底。这是铤而走险的选择,一旦被找出漏洞,很可能是信誉的彻底破产。

当然,我绝对支持受害方在正当范围内发声、维护自己的权权利。而且,受害方的“正当”标准,在严苛性方面应当远远低于施害方。

第二,只有受害者主动选择原谅,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解。

荒谬的是,出来劝“选择和解”的人,恰恰是施害方。说辞花样繁多,但仔细看,无非是“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不必追求”,或者“我也有不得已的无奈”,或者干脆是脸皮更厚的“你必须体谅我的苦难”。名曰忏悔、道歉,其实只是想息事宁人、蒙混过关而已。不信,你看看多少冠冕堂皇的“道歉”根本没有主语就知道了。

这样的“和解”是伪善的,甚至是荒谬的,所以往往还要装出“讲道理”、“通人情”的脸孔。其实“讲道理”,分明是“我讲道理,你必须听”,“通人情”,俨然是“我的人情,你必须认”。

真正的和解,只能来自被侵害的一方的主动选择。就像德国朋友的父母做的那样,自己是被监视的对象,却选择原谅参与监视的人。唯有如此,才可能和解。

第三,外人往往会有看客心态,影响事件的发展。

我之前推荐的《弦子访谈》里就谈到了这个问题。许多女性遭遇性侵之后,在维权过程中获得了各种关注和支持。但是在她们后来主动选择和解之后,之前支持和关注她们的人却表达了深深的失望:你为什么不坚持到底?为什么就此打住。

在这个问题上我赞同弦子的观点:当事人不应当一生都背负“被性侵”的阴影。如果她发自内心愿意和解,就意味着她愿意告一段落,展开新的人生。我们外人如果有正义感,应当支持的是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而不是给当事人强行戴上“斗士”的面具。许多时候,“斗士”的面具与其说是面具,其实更像刑具。

对于历史恩怨也是如此。受害方不依不饶,要求搞清楚真相,厘清责任甚至得到补偿,只要是正当诉求,都需要支持。但是如果受害方真诚选择原谅,没有出现“作恶者家破人亡、身败名裂”的结局,尽管不符合某些人的预期,仍然无可厚非,甚至必须得到支持。

所以,如果你是施害方,应当坦诚面对自己的过错;如果你是受害方,应当勇敢探明真相,又不要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如果你是围观者,万不要抱着看戏的心态,期待戏剧性的结果。

我承认,这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真的很难。如果没有维护公平力量强势介入,真相往往只能由受害方去探寻,和解也往往只能由受害方提出,因为施害方更容易选择忽略和遗忘。所以,最大的挑战在于受害一方,它需要有勇气,才能不畏飞短流长;需要有毅力,才能直面层层险阻;需要有智慧,才能识破花言巧语;更需要有胸怀,才能把握仇恨和包容的尺度。

一旦你拥有了勇气、毅力、智慧、胸怀,人生态度便会豁达许多。这不是那种“难得糊涂”的轻巧,而是一种坚韧的豁达。

要知道,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很漫长,所以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都会遭遇各种不公正。但这并不意味着那些遭遇必须成为我们背负终身负担,隔绝我们拥有健康美好的人生——健康美好的人生,它离不开理智,也离不开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