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近期发布的其他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2021下半年山东软考疫情防控须知预计如下: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试当日,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下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小程序申领,进入考点时通过手机集中展示。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均须提交一份(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三、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和考点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当地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四、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申报,并遵守以下要求:

1.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①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②考前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③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④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2.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3.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4.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六、考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八、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九、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十、参加考试时,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十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省人事考试中心 0531-88597886

济南市 0531-82568206

青岛市 0532-82656221

淄博市 0533-3169575

枣庄市 0632-3362789

东营市 0546-6378682

烟台市 0535-6683333

潍坊市 0536-8221892

济宁市 0537-2967978

泰安市 0538-8298459

威海市 0631-5226661

日照市 0633-8777835

滨州市 0543-8173698

德州市 0534-7908097、7908101

聊城市 0635-2189976

临沂市 0539-8609927

菏泽市 0530-53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