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识符
在Java中会对项目中的 包、类、方法、参数、变量、常量 等进行命名。这些命名统称为标识符
。
标识符必须遵守以下命名规则:
- 标识符所有字符必须由字母、数字、下划线(_)和美元符号($)组合而成,其他都为非法字符;
- 标识符不能以数字开头,之后的位置不限;
- 不能使用关键字作为标识符;
- 标识符大小写敏感,例如 “abc” 和 “Abc” 是两种标识符。
合法标识符举例:
a1、A$bc、_a_b、$abc
非法标识符举例:
123abc(数字开头)、abc#(有非法字符 “#” )、this(关键字)
包、类、方法、变量、常量的命名规范:
- 任何命名都应做到见名知意,提高代码的易读性。
-
包名
所有字母必须小写。例:java.lang -
类名
和接口名
首字母必须大写。例:ArrayList -
变量名
和方法名
需遵循 “驼峰原则”,即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从第二个单词之后首字母大写。例:变量名,myAge;方法名,getAge()。 -
常量名
所有单词都大写,单词见使用下划线(_)连接。例:MAX_VALUE
2 关键字
Java中包含50个关键字,每个关键字都具有特殊意义,所以不能用作标识符。根据关键字的意义和用途可将划分为8类:
① 访问控制
关键字 | 说明 |
| 私有的 |
| 受保护的 |
| 公共的 |
② 类、方法和变量修饰符
关键字 | 说明 |
| 声明抽象 |
| 类 |
| 扩充,继承 |
| 最终值,不可改变的 |
| 实现(接口) |
| 接口 |
| 本地,原生方法(非 Java 实现) |
| 新,创建 |
| 静态 |
| 严格,精准 |
| 线程,同步 |
| 短暂 |
| 易失 |
| 枚举类 |
③ 程序控制
关键字 | 说明 |
| 跳出循环 |
| 定义一个值以供 switch 选择 |
| 继续 |
| 默认 |
| 运行 |
| 否则 |
| 循环 |
| 如果 |
| 实例 |
| 返回 |
| 根据值选择执行 |
| 循环 |
④ 错误处理
关键字 | 说明 |
| 捕获异常 |
| 捕捉异常 |
| 有没有异常都执行 |
| 抛出一个异常对象 |
| 声明一个异常可能被抛出 |
| 断言表达式是否为真 |
⑤ 包相关
关键字 | 说明 |
| 导入 |
| 包 |
⑥ 数据类型
关键字 | 说明 |
| 布尔型 |
| 字节型 |
| 字符型 |
| 双精度浮点 |
| 单精度浮点 |
| 整型 |
| 长整型 |
| 短整型 |
⑦ 变量引用
关键字 | 说明 |
| 父类,超类 |
| 当前类 |
| 无返回值 |
⑧ 保留关键字
关键字 | 说明 |
| 是关键字,但不能使用 |
| 是关键字,但不能使用 |
注:Java 的 null
、true
、false
不是关键字,是值,不允许作为标识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