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面劳动的意义,决不仅仅在于劳动者获得一份不菲的收入。如果社会能够使每个劳动者通过有尊严的劳动来主宰自己的命运,那么,人的精神与道德就会插上腾飞的翅膀,由此,劳动者才能真正淡化其身上“资源”与“资本”的工具色彩,成为“力量”和“灵魂”的创造者、分享者。这既是政府的目标,也是政府的责任。就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而言,眼下尤需关注两个层面。
一是在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的过程中,需要有前置的“体面的程序与机制”。法律而言,我们早有宪法、劳动法,今年初又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问题是这些法律法规在实施的过程中会不会被各种利益层打折。如果在具体劳动就业的程序与机制中各立门槛、寻租牟利,体面劳动的宏大主旨很可能被“魔鬼”细节所消解。昨天,中国政府网刊发了《×××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事实上,目前我国已有23个行业90个职位工种要求职业资格证书,恨不能一直认证到洗衣做饭。如此繁多的职业资格认证,无疑抬高了门槛,让劳动者在就业时增加了“非体面”的感受,因此,确实有必要清理和规范。国际上实行资格证书制度的行业,通常仅限于法官、律师、教师、会计师、医师等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维护社会基本信用的行业,且证出一门、严控成本。
二是要继续凸显工会在推进体面劳动中的重大作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但是,就此前几家著名跨国公司在华工会的难产和民意对工会的基本评价而言,我们尽管有了《工会法》,但要在企业内部形成与资本权力对等的谈判力量,似乎还需要工会不断成熟、壮大,才能更好地引领劳动者介入合法权益的正常博弈。
我国人口基数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经济的内生性发展尚有待步入正轨,但是,最大程度地保障劳动者自由、安全、尊严和公正地体面劳动,永远是广大劳动者最美好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