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期间,
市体育中心多个场馆停止使用,
但维护人员却发现用电量不降反升。
到底是什么在作祟?
神秘机器露真容经过仔细查找,工作人员发现中心地下室弱电间的地板下,多台非场馆使用的显卡机器正在运转,立马拨打110报警。

民警调查后发现,这些设备是用于“挖掘”网络虚拟币的“矿机”,每台设备每日耗电20多度,“矿主”通过偷电来降低成本牟利。如果正常购买电能,用于生产虚拟币,几乎是没有利润的。
民警意识到显然是有“矿主”动起了歪脑筋,“傍”上公共用电以降低自己的成本。于是立即对整个体育中心进行检查,在几处机房的地板下面发现了另外7台同样的“矿机”。
“矿机机主”终现身
那么,这些“矿机”究竟是谁放在体育中心内的呢?
4月4日上午,民警根据搜查出的“矿机”数据中绑定的账户信息查出了这些“矿机”的机主为江阴市体育中心管理部的工作人员焦某。当天中午,迫于压力,焦某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焦某交待,自2018年年底以来,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自行组装、网上购买等方式,陆续配置13台用于挖掘虚拟币“以太币”的“矿机”,同时利用自己工作便利,安装至江阴市体育中心内老体育馆、游泳馆和新体育中心三个场馆的隐蔽处盗取公共用电用于“挖矿”。他每天通过手机软件查看“矿机”运行状态,通过出售“以太币”从中获取收益的违法犯罪事实。

平时体育中心用电量较大,焦某将所有“矿机”分散安装在各个场馆内,各处多出来的用电量均不高,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而疫情期间体育中心多场馆停止使用,焦某的“矿机”产生的用电量异常终于被维护人员发现。
触犯法律还得不偿失
焦某说自己安装的机器每天能挖掘0.14个左右的虚拟货币“以太币”,按照市场价格这些“以太币”可卖的140元人民币左右。而这一年多以来,焦某通过“矿机”出售“以太币”获利不到4万元,但其用于组装这些“矿机”的费用超过5万元,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据调查,一年多来焦某共盗用国家电力4万余度,价值2万余元,构成盗窃罪。目前焦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