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熊猫烧香引发的思考
早期的计算机病毒诞生,作者是以技术炫耀为主,编写这类病毒需要更深入的了解系统及网络技术,开发功底也要更深厚。现阶段,一个合格的程序员,制造出具备破坏性的代码,已经不怎么难。甚至,可以在网上找到病毒生成器,简单点几下鼠标,一个新病毒就诞生了。什么是病毒作者的创作的泉呢?技术门槛已经很低,没有挑战性了。利用病毒获利,就成了这些病毒作者新的源动力。
2006年,金山毒霸反病毒中心处理了超过24万种新增计算机病毒,统计发现80%的病毒与经济利益相关。有国外媒体报道,2006年,全球恶意程序发源地排名第一是美国,第二是中国。其中来自中国的恶意程序,大部分与窃取在线游戏帐号相关。
病毒程序当然不能通过合法销售获得收益,“病毒经济”只能是地下黑市。病毒从开发者电脑诞生后,会通过各种通道传播出去(传播者可能是作者本文,也可能是利益集团),病毒程序的目标,在我国主要是QQ号,网游帐号(什么游戏最流行,针对这个游戏的盗号程序就越多),网银帐号。偷来的QQ靓号、QQ币、网游帐号、网游装备,可以通过销赃平台兑换成现实货币。偷盗网银帐号,和实际的盗窃已经没有区别。除此之外,攻击者可以变卖他认为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据熊猫烧香作者李俊交待,从这个病毒,他们每天能获得35006000的非法收入。如果不被抓到,这个数字还会上升。那些购买熊猫烧香来盗号的集团,非法收益会更高。这仅仅只是100多个熊猫烧香病毒给盗号集团带来的非法收益,在2006年,这样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病毒超过15万种。
熊猫烧香案告破,很大程度上,是制造这个病毒的李俊过于疯狂,在病毒中留下太多蛛丝马迹,从他制作的第一个病毒起,一直沿用whboy的签名。在浏览了大量有关熊猫烧香的文章和评论,发现支持和反对病毒作者的声音几乎相等,大量报道将制造病毒的人当作天才崇拜。还有一种声音说,病毒作者是因为求职不利出此下策,是用人单位太过看重学历。这种说法,也得到很多同情。
事实上,制造病毒的技术门槛已经很低,“天才”这个词,最好别用滥了。这样的“天才”造多了,只会让电脑网络更不安宁,网络犯罪事件也将越来越严重。利用病毒获利,是赤裸裸的计算机犯罪,等待这些“天才”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熊猫烧香”案的告破,给这些“天才”的后来者敲响警钟。
而另一类软件,是行走在合法非法之间的“恶意(流氓)”软件,“恶意(流氓)”软件的利益链更为公开化。2006年,在全民反“恶意(流氓)”软件的运动中,一部分恶意软件试图从良,一部分彻底分化为病毒,还有一部分在观望中。和病毒作者多处于地下不同,“恶意(流氓)”软件都能找到其根源。如果司法长期缺位,这条灰色利益链,可能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