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跟同学讲了自己对创业工作的计划,从创业工作要注意的关键出发讲述。以下是摘录部分内容:

   我很认可你说的一点,就是一个点子是不能分享的。只能自己去想自己想到的任何点子,直到做出来,并拿到种子资金、天使投资并上线。

    因为这个原因,我再想了想facebook、twitter、quora、stagram这类,无不都是做技术的人发起的,所以,你说想要磨磨自己的技术,我也是一样的认可。像马克扎个伯格在facebook的前20个雇员,有起码15个人已经离开了,有技术的都自己去做另外的点子了,比如quora的两个发起人之一的德安杰洛是facebook的CTO,twitter的杰克多西也是编程的高手,stagram的两个人最开始做了一年模型的也是其中的一个人。这些例子,足以说明,技术在这些case中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因此,只有点子是不够的,有把点子转化为从需求分析到系统实现的能力,也就是设计与技术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因为这就像你说的把资金流掌控在自己手里一样是有决定性控制关键的点。

    技术是最重要的促成点子成功上线并获取到投资资金的最关键核心,只能靠自己的技术去实现自己的点子。虽然发现一个点子并分享之是非常自然的一件事,尤其过去大家都认为应该要有头脑风暴,但显然现在这个东西影响到点子的所有权问题,以及影响到最终谁能获取资金,资金的拥有资格,这个就牵涉到利益问题,你提到其间涉及法律纷争,就好像facebook马克扎个伯格为此被卷入纠纷,这个应该很重视。现在我们自己应该极其重视这点,预见到可能会产生的问题。

    另一方面,想交流的另一个原因,可能也是自己对想到的点子在现有的阶段理解和认识的不够深入清晰,想要外脑的帮助来厘清思路,但如果这样,那么最终点子的实现为产品就必定有他人的脑力贡献了,其间的所有权就无法分清谁是主要拥有者了。

     所以,最终,说白了,点子要靠自己的理解能力设计能力技术能力去实现。你认为再找一个做技术的人,一方面需要时间去了解对方,另一方面最后的所有权无法认定,所以只能一个人完成点子的技术实现,这点完全认同。再度回过头去想facebook、quora这两个case合伙人是共有还是其中有一个人是占有主导地位,为此,我特意在网上再度搜索quora和facebook的信息,浏览了一些之后,我并未立即得出结论,但是我忽然就意识到一点,实际上最终决定所有权的还是做技术的那一个,正如被公认的,facebook大家都认为那是马克的东西,而twitter那是杰克多西的东西(即使威廉姆斯最开始还是公司的董事长最终还是在今年3月交出twitter的头把交椅),至于quora在德安杰洛和查理切沃两个人之间实际上还是德安杰洛主导的,查理切沃更多的是设计的身份,但是,德安杰洛的技术决定了这个网站实现的比其他的同类网站要好。

    所以,对于所有权的关键问题上,无论是在法律观点来预见纷争,还是在实现点子需要自己的技术能力的决定所有权的核心问题上,都是正确的。

   接下来的一年,在做自己的事这一点上必须紧紧围绕自己想做成的那唯一的一个点子展开自己的每天的工作时间安排,这也就意味着,独立的一个人在连续的时间段里完成整个系统的实现,而尽量少的去经常讨论点子的实现,甚至在系统没有实现之前,都不需要继续讨论关于技术或者点子方面的问题了,因为涉及所有权的认定。

    通过自己的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来实现社会需要并因此获得投资。现在整个市场有这样一个很好的时机,天使投资也刚刚去年出现,今年大家都在谈论(国内)这个天使投资,我们遇到了非常好的非常难得的市场机遇的时间点,不亚于马云当年第一波网络烧钱的时间段的,完成一个系统争取到一个投资,这是当前的一个工作的核心。
     每一个阶段完成的时候就要马上想到下一步怎么做、做什么。这还是一个竞技的世界,所谓不进则退。实现一个系统,完成一个点子并争取到种子基金或天使投资,因为国内已经有这个天使投资,我们所处的城市也有这样的天使投资,时间上来说也是刚刚这一两年开始。能够把自己的点子实现出来,这是最重要的,也是第一步。起码这个成功了,就实现了生存可以依靠自己的技术,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得到自己工作的回报,而不至于使自己付出的劳动得到的回报不对等,或者说浪费自己的时间。学习,就是为了能够掌握依靠自己本事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完成一个点子的技术实现。不再谈论关于网络方面的任何事,而把想说的能量转化成做的能量,积极地去完成——从确定点子到分析点子、设计、系统实现。

   潜心缄默地完成一个系统的实现,因此讨论的时间很稀少了,而全部专注于做上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