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60至70年代,一群大学计算机系教室里的知识分子利用“分时系统”技术把计算机主机变成了事实上的个人计算机,从而使更多的人有机会接触到计算机。这些人就是第一代黑客。当时做一名计算机黑客是一件很荣耀的事,它意味着对电脑的全身心的投入,虽然可能被外人视为疯狂之举。
70年代后期,第二代黑客领头人是大名鼎鼎的史蒂夫。乔布斯、史蒂夫、伍兹尼亚克和费尔森斯坦,发明并产生了个人计算机。他们都是非学术界的,属铁杆反文化的类型。作为坚定的反文化分子,他们使计算机王国的老大IBM颜面尽失。
80年代初出现的第三代黑客,为个人计算机设计了各种应用教育和娱乐程序。特别是米彻·凯普发明的LOTUS1 1-2-3电子报表程序促成了IBM PC的成功。
第四代黑客出现在80年代中期。他们发明了包罗万象的电子公告牌(BBS)和自由平等的以非层级方式连接的USENET,并且将美国国防部的阿帕网(ARPANET)改造成了今天的互联网络。
“想真正成为黑客,你必须×××实弹去做黑客应该做的事情。”这是黑客的宣言,并且广告天下,他们声称:不要将你已破解的任何信息与人分享,除非此人绝对可以信赖。不在家庭电话中谈论你HACK的任何事情。当你发送相关信息
显然,一些所谓的道德准则是需要打上一个引号的。但也确实有一些是较为人称道的。如:不要侵入或破坏政府机关的主机;不恶意破坏任何系统;不破化别人的软件或资料……
黑客最重要的信条是不相信权威当局,提倡依*自己。他们把美国已故肯尼迪的话,“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些什么”改成了“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你自己做”。因此,他们中大多数人一改
基于上述的分析来看,要认识黑客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我们似乎已经明白,黑客不应该总在贬义上被使用。而是应该记住雨果、康沃尔在《黑客手册》一书说的话:“黑客活动的乐趣和报偿纯粹是智力上的”,他们“不过沿袭了一个长期的历史传统,人类社会中,总有那么一批人对机器和技术着迷,他们使用技术时抱着一种嬉戏的态度,以观察会有什么结果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