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本质上是一种“复制”,它通过技术分析方法将现实作者的“风格”提取出来,再借由大量的“素材”整合出带有这些“风格”的新作品,而现阶段这种创作还谈不上“创新”,但“创新”也只是时间问题。

人类社会一直存在这样的“复制”,学习、师承都是对前人的“风格”的复制,但一部分人会在“复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形成新的“风格”。这种形式是人类社会、前人所认可的,现今的专利保护、数字版权是对这种“风格”进行保护的法律手段,人学习“风格”不一定能够成功,因此,这种“复制”是稀有的,因此会被推崇,但如果假称为该作者的作品或纯以模仿并牟利为目的,实际上常常是被人诟病的。而人工智能作为人的工具思维外化,将这种“复制”变得“白菜化”:

第一,失去了人类传承的本质意义。

第二,失去了获取传承的稀有性。

第三,剥夺了大量普通人的训练机会。

第四,至少在当前就是纯粹的剽窃,或者稍好一些,是在原作者认可或默认的情况下的,人工的工业品,这种工业品是内在根植于原作者的“风格”才产生价值的,因此,不应该简单的免费。

第五,人工智能工业品的自身价值存在人工智能开发者的“算法”劳动,不应将这个价值混同于“风格”的价值。


没有人类创造“风格”的社会,人工智能还有什么意义?或者说,如果替代人类的“风格”,就根除了人类的“本体性”,那样的人工智能,除了人工智能本身存在的意义,“人类存在”的意义何在?

当最没有价值人群被成片的替代,最后只剩下一些人工智能的所有者后,这剩下的人类还能作为人类存在多久?

如果将人类的未来交给人工智能“计算”,对失去了“意义”的人类,人工智能会不会认定“人类”只是个“多余”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