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岳父,生于1930年冬月,黑龙江省庆安县祁老九屯,一生坎坷。

15 岁当家,适时其兄当兵报国。勤苦劳作,节衣缩食,置地数顷,稍红火,遇分田分地,定为富农,遭批斗,吾岳父仍泰然处之。

中年丧妻,留二子。后续吾岳母,有四女,幼女即吾妻。

晚年丧子,次子因与其妻吵架悬梁而亡,悲痛欲绝。

长子体弱,牵挂甚多。

长女离异再嫁,使岳父不再对婚事作父母之命。

次女外嫁后遇车祸,高位截肢,终身无法站立,岳父伤心痛哭,遂接次女全家同住。

三女自幼几近失聪,外嫁后惦念不已。

吾妻自幼聪慧,刻苦要强,数年寒窗至硕士毕业。岳父甚慰,常对人言“吾女念大学未花家中一分钱。”

岳父年过七旬时,仍下地劳作,放鹅喂鸡,身体很硬朗。

2013年3月27日凌晨,忽闻岳父去世噩耗,甚悲恐,妻泣不成声。速回东北,仅出殡前,棺椁一见,叹无常,泪满面。


今清明,望岳父大人走得是瑶台路,一切安好,幼女及婿叩首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