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8月30号,16岁的V. A. Shiva利用图形用户界面为我们用的邮件申请了版权保护并且至今我们一直使用这个格式:“收件人,发件人,抄送,密件抄送,主题,回复,回复所有,转发”以及邮件本身和附件。




“当我第一次听到电子邮件这个词的时候,我以为是通过纸张来传输电。这两个1978年的词混合起来绝对很新。”Shiva这么说。许多声称“发明电 子邮件”问题不是语义之一。由于电子信息系统的出现,Shiva将办公邮件转换到第一个电子邮件系统中。“这是我开发的,开始于1978年,那时14岁, 曾在1982年因创新而获得了西屋科学奖,并在1982年首先获得了美国电子邮件版权。”

via TNW


benima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