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网络界滚摸爬打5年多,发现网络的前途并非明智,在短暂的徘徊之后,破釜沉舟,一切从零开始依然的投入了linux界,在此之前,一直在犹豫参加哪家的培训,现在网络上面的培训机构多余牛毛,个个都吹嘘的非常牛B,后经过今年4月份有同事进入了马哥liunx郑州培训机构之后,根据同事的推荐决定加入马哥liunx网络班培训。

     在5月份加入马哥班之后,第一次上课就被马哥给震住了,说实在的前期的理论知识将的太过于深奥,像我这种有点计算机基础的听起来都有点吃力,何况哪些新手呢,不过万事开头难,马哥一直强调过几天回过头来看今天的知识,都是非常基础,确实过了几天之后回想之前的知识,确实很简单,后面想想也许也是马哥的特色,前期带着难度让大家进入计算领域,只要挺过去了,后面就容易了。

    马哥从计算机基础开始讲解,带领大家进入计算机领域,主要讲解如下:

1、计算机的组成:

   计算机分为5大类:CPU(包含运算器、控制器) 、存储器(俗称内存)、input:输入设备 output 输入设备

讲解了CPU的架构,主要有X86/X64/ARM/POWER/POWERPC等

   其中X86和X64主要是intel生产的CUP,广泛应用为个人领取和服务器中,ARM主要应用在手机领域

power 为IBM公司生产的CPU,功能相当强悍,应用为工作站等以上的计算机,POWERPC 是IBM为苹果公司开发的一款电脑PC,早起的苹果系统都是应用于POWERPC所以是无法安装windows OS,不过后期苹果的CPU也使用了intel的架构系列,因此可以兼容相关windows 系统。

2、讲解何为内核:内核通义为操作系统主要功能是驱动底层硬件正常工作其次还包括:

(1)主要是把底层的各个硬件抽象为简单资源。

(2)管理各程序之间的运行。

因此,所有的操作系统我都可以看成一个内核,但注意:一个完整的操作系统应由内核+应用程序组成。

3、OS(操作系统的简称linunx叫做kernel)的接口类型:

(1)GUL 图形界面

(2)CLI 命令行

4、linunx的起源

   liunx的前身算的上是unix,不过后来unix商业化之后,越来越多的人无法使用到unix,这时开源组织GUN (GNU's Not Unix)发表声明,所有程序,必须开发源代码,任何人都可以所以获取,但由于GUM组织宣称自己不是unix,单所有程序都运行在unix之上,因此迫切需要一个新的系统,于是在1991年,Linus Benedict Torvalds 发布了liunx的源代码,该系统一发布得到广泛的反响,促成了今天liunx的形成。

5、linunx的主流发行版

 Radhat:  主流的右,RHEL 其中centos 就是Rad Hat Enterprise Linux 他企业版的二次发行版

个人版本由fedra core 目前有社区维护。

slackware: 主流发行版suse-opensuse

deban:主流的ubuntu-mint

讲解开源协定的;GPL/BSD/apache

  GPL:

1、确保软件自始至终都以开放源代码形式发布,保护开发成果不被窃取用作商业发售。任何一套软 件,只要其中使用了受 GPL 协议保护的第三方软件的源程序,并向非开发人员发布时,软件本身也就自动成为受 GPL 保护并且约束的实体。也就是说,此时它必须开放源代码。

2、GPL 大致就是一个左侧版权(Copyleft,或译为“反版权”、“版权属左”、“版权所无”、“版责”等)的体现。你可以去掉所有原作的版权 信息,只要你保持开源,并且随源代码、二进制版附上 GPL 的许可证就行,让后人可以很明确地得知此软件的授权信息。GPL 精髓就是,只要使软件在完整开源 的情况下,尽可能使使用者得到自由发挥的空间,使软件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3、无论软件以何种形式发布,都必须同时附上源代码。例如在 Web 上提供下载,就必须在二进制版本(如果有的话)下载的同一个页面,清楚地提供源代码下载的链接。如果以光盘形式发布,就必须同时附上源文件的光盘。

4、开发或维护遵循 GPL 协议开发的软件的公司或个人,可以对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但还是一句老话——必须无偿提供软件的完整源代码,不得将源代码与服务做捆绑或任何变相捆绑销售。

 BSD:

  1.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apache:

  1.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2.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4.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