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与java中的方法一样,这个函数可以被调用。
对象:定义一个函数时,系统也会创建一个对象,该对象是Funtion类的实例。
方法:定义一个函数时,该函数通常都会附加给某个对象,作为该对象的方法。
变量:在定义函数的同时,也会得到一个变量
类:在定义一个函数的同时,也得到了一个与函数同名的类。

1.函数不仅可作为函数使用,函数本身也是一个对象,是Function类的实例:
例如:

var hello = function(name)
{
	return name +"您好";
}
alert("hello是否为Function对象:" + (hello instanceof Function)
+"\nhello是否为object对象:" + (hello instanceof Object));
alert(hello);

这个的结果是:

javascript 对象 函数 书写区别 javascript中对象和函数的区别_javascript


javascript 对象 函数 书写区别 javascript中对象和函数的区别_javascript_02


就可以证明函数本身也是一个对象。第二个是输出了函数本身。

因此定义一个函数后,就可以有两种方式来调用函数。

直接调用,

使用new关键字调用:通过这种方式调用总有一个返回值,返回值就是一个javascript对象。

例如:

var test = function(name)
{
	return "你好" + name;
}
var rval =test('leegang');
var obj = new test('leegang');
alert(rval + "\n" +obj);

结果为:

javascript 对象 函数 书写区别 javascript中对象和函数的区别_类属性_03


第一种使用的是直接调用,第二种使用的new关键字,也就是将该函数当成类使用,所以得到一个对象。

函数中的实例属性和类属性
由于javascript函数不仅仅是一个函数,而且是一个类,该函数还是此类唯一的构造器,只要在调用函数时使用new关键字,就可返回一个Object,这个Object不是函数的返回值,而是函数本身产生的对象。所以爱javascript中定义的变量不仅有局部变量,还有实例属性和类属性两种,根据函数中声明变量的方式,函数中的变量有三种:
局部变量:在函数一var声明的变量
实例属性:在函数中以this前缀修饰的变量

类属性:在函数中以函数名前缀修饰的变量
实例属性:属于单个对象的,因此必须通过对象来访问:
类属性:是属于整个类(也就是函数)本身的,因此必须通过类(也就是函数)来访问。
同一个类只占用一块内存,因此每个类属性将只占用一块内存。
同一个类每创建一个对象,系统将会为该对象的实例属性分配一块内存。

**

函数调用的3种方式

**

1.直接调用函数(前面讲了这儿就不再说了)
2.以call()方法调用函数

**function Cat(){

};
Cat.prototype ={
    food:"fish",
    say:function(){
        console.log("I Love food is :",this.food);
    }
}

var cat = new Cat();
console.log(cat.say());
//dog想重新利用say方法
var dog  = {food:"bone"};
cat.say.call(dog);//I Love food is:bone

但是如果我们有一个对象 var dog = {food:”bone”},我们不想对它重新定义say方法,
那么我们可以通过call或apply用cat的say方法:cat.say.call(whiteDog);
所以,可以看出call和apply是为了动态改变this而出现的,当一个object没有某个方法,但是其他的有,我们可以借助call或apply用其它对象的方法来操作。
所以这个方法是比较灵活的。
3.以apply()方法调用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