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在引进外国学术思想时,曾经有过“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提法。这里的“体”指的是本体,是不变的:而这里的“用”则只是参照系数,是可变的。
作为语法术语的体言和用言所使用的“体”和“用”,正是这个意义上的体用。即原先一般认为体言是句子的主体,而用言所表现的是属于主体的动作,状态或属性。例如,原先人们认为英语句子“Iam a siudent”中的“I”是这个句子中最重要的成分(主语),因此它决定了动词“be”必需采用“am”的形式。但是,这种认识现在发生了变化,现在人们认为由用言构成的谓语才是句子的中心。


日语的用言包括动词,形容词和形容动词。所谓的形容词,在句法功能上属于形容词,只是由于词尾形态及活用方式不同于形容词而采用的另外一种称呼而已。


用言在实际使用时要发生形态变化。用言的形态变化叫作用言的活用,变化后的形态,叫作用言的活用形,变化后的形态,叫作用言的活用形。用言未经使用时的形态,譬如作为词条录在词典中的形态,叫作用言的基本形。因此,用言的形态首先有两种:基本形(未经使用的形态)和活用形(实际使用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