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深圳这篇传说中的热土来打拼,今日突然让我恶心。我与我那二手单车将持续鄙视某些人,和某些行为。

     据说内陆都不收“房屋租赁管理费”都有这么久了,既有深圳特区依然“独树一帜”,两个不咋地的部委也为民伸张呼吁伸张在2013年1月1日取房屋租赁消管理费。深圳却态度暧昧与尴尬。收就收吧,反正我是蜗居,交的钱也不多。可是接下我更是无语。

    我和我那不算太破的二手单车要说点什么了,根据什么破“管理条例”,对于自行车载人载物要罚款。我就想不通,你这个破体例也太抽象了吧,就算服从,载人还好说。载物是什么标准,是所有的物品的话,那重量有没有要求,就算前面说的可以容忍。你也有个管辖范围吧,拿到我在家里骑自行打个小东西也要被你罚钱,真是莫名奇妙。

    还是那就话,少壮不努力,,,少年不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