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料。
2、电子照片要求
上传成功的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1)上传照片必须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
(2)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报考人员应配戴眼镜;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证件照验证和处理工具,处理后保存的电子照片才能够成功上传。证件照验证和处理工具对源照片的要求:源照片须为白色背景的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295*413像素,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请认真对照软件要求处理照片并保存,处理后照片约10kb左右,保存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该处理后的照片。
二、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只能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等必备工具,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电子手表、移动电话、电器设备等进入考场。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宁波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软考中项考试相关说明如下:
软考中项每年有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下旬,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上旬。
通过软考中项考试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有关规定到信息产业部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通过软考中项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时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中项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