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只能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等必备工具,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电子手表、移动电话、电器设备等进入考场。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天津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社会考生报考方式:

(1)社会考生一律在省软考办报考点选择本人现居住、学习、工作的地区报考。

(2)属地报考的社会考生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跨地区报考的社会考生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报考所在地居住、学习、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为以下四项中任意一项:

1.报考所在地居住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户口薄。

2.报考所在地学习证明: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或学生在校证明。

3.报考所在地社保证明:报考前近六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报考所在地工作证明: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自行选择所开考的任一级别中任一种资格考试;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名时需经过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盖章)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