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查看,linux有多种设置开机自启动的方法,这里有两种,但第二种一直测试不成功,希望大家可以提出一些建议,非常感谢!
方法一:
直接在/ect/rc.local 中 exit 0 之前添加,重启即可,最简单的方法
方法二:
在/etc/init.d/ 下新建启动脚本,在 /etc/rc2.d/ 下用软链接,链接此脚本即可。
1. /etc下rc?.d 目录简介
/etc 下有 rc0.d -- rc6.d
分别代表不同的级别:
0: 关闭计算机 1: 单用户模式 2: 无网络多用户模式 3: 有网络多用户模式 4: 保留作自定义,否则同运行级 3
5: 同运行级 4,一般用于图形界面(GUI)登录(如 X的 xdm 或 KDE的 kdm)
6: 重启动计算机
在 /etc/rc?.d 每个目录下都包含许多符号链接,其中一些以 K 字母开头,另外一些以 S 字母开头, 这些链接名在首字母后面都跟着两个数字。 这个 K 的含义是停止 (kill) 一个服务, S 的含义是启动一个服务。而数字则确定这些脚本的启动顺序,从 00 到 99(数字越小执行的越早)。 当 init 转换到其它运行级时, 一些相应的服务会停止, 而另一些服务则会启动。
真正的脚本在 /etc/init.d 目录下, 它们完成实际工作, 符号链接都是指向它们的。 停止脚本的链接和启动脚本的链接都指向 /etc/init.d 目录下的同一个脚本。 这是因为调用这些脚本时可以使用不同的参数,例如 start, stop, restart, reload, 和 status。 当调用 K 链接时,相应的脚本用 stop参数运行;当调用 S 链接时,相应的脚本用start 参数运行。
上面的说明有一个例外,在 rc0.d 和 rc6.d 目录下以 S 开头的链接不会启动任何东西, 而是用stop参数调用, 来停止某些服务。 这背后的逻辑是, 当用户要重启或关闭系统的时候, 不会要启动什么服务, 只会要系统停止。
以下是脚本参数的描述:
start
启动服务。
stop
停止服务。
restart
关闭服务,然后再启动。
reload
该服务的配置已更新。如果修改了某个服务的配置文件,又不必重启这个服务的时候, 可以使用这个参数
status
显示服务的状态,如果服务正在运行,会显示该服务进程的 PID 。
您可以自由修改启动进程工作的方式。 我们这里给出的文件只是它们怎样工作的一个示例而已。
2. 编写简单的启动脚本
# vi /etc/init.d/bin.sh
1. #!/bin/sh
2. #chkconfig:2345 80 05 --指定在哪几个级别执行,0一般指关机,6指的是重启,其他为正常启动。80为启动的优先级,05为关闭的优先级别
3. #description:simple example service
4. RETVAL=0
5. start(){ #启动服务的入口函数
6. "simple example service is started..."
7. }
8.
9. stop(){ #关闭服务的入口函数
10. "simple example service is stoped..."
11. }
12.
13. #使用case选择
14. case $1
15. start)
16. start #调用上面的start函数
17. ;;
18. stop)
19. stop #调用上面的stop函数
20. ;;
21. *)
22. "error choice ! please input start or stop";;
23. esac
24. exit $RETVA
# chmod +x /etc/init.d/bin.sh //加可执行权限
# /etc/init.d/bin.sh start //测试
3. 将启动脚本链接到 /etc/rc2.d
# ln -s /etc/init.d/bin.sh /etc/rc2.d/S20bin //作用:开机启动时会执行 /etc/init.d/bin.sh start
# ln -s /etc/init.d/bin.sh /etc/rc0.d/K20bin //作用: 关闭计算机时执行 /etc/init.d/bin.sh stop
4. 重启(此方法一直未能通过,希望大家可以提出一些建议,灰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