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r 是 variable(变量,可变物)的简写。在多种 计算机编程语言中,var 被用作定义变量的关键字,在一些操系统中也能见到它的身影。

JavaScript

  var a=10; //正确

  a=10; //正确

  在

javascript中,以上两种方法都是定义变量的正确方法。微软的Script56.CHM中是这样解释的:

  尽管并不安全,但声明语句中忽略

var 关键字是合法的 JScript 语法。这时,JScript 解释器给予变量全局范围的可见度。当在过程级中声明一个变量时,它不能用于全局范围;这种情况下,变量声明必须用

var 关键字。

  从上面的描述看来,对待这两种定义方法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⒈在一个过程级中(即位于function的定义范围内,无论是函数,还是类)的任何地方,包括在一个区块里(for,while,if……),定义变量时,使用var定义,则此变量只在这个过程级内起作用,反之为全局变量。

  ⒉在过程级外定义变量时,无论是否忽略var,都将定义一个全局变量。

  从这点看来,JS和其他语言有不一样的地方,变量的范围不以“{}”作为边界,而是以"function(){}"为边界,而且在过程内可以很轻松的定义全局变量。如果不注意这个问题的话,是很容易产生不可预知的错误的。

  对于使用var,我的建议是要养成好的使用习惯:

  ⒈在程序的开头,统一定义全局变量;

  ⒉所有的变量在定义时都要加上var;

  ⒊尽量不要在不同的过程中使用相同的变量名。

Pascal

  VAR 在Pascal 作为程序的保留字,用于定义变量。如:

  var a:integer; (定义变量a,类型为整数)

  var u:array[1..100]of integer;(定义数组u,下标由1至100,数组单元类型为整数)

  常用变量类型(具体见 变量 词条):

  integer 整型

  longint 长整型

  real 实数型

  char 字符型

  string 字符串

  array 数组

  ……

  当同时定义多个变量时,只需使用一次var,相同类型的变量也可以写在一起。

  var a,b,c:integer;

  s,t:longint;

  ch1,ch2:char;

  st:string;

  data:array[1..255]of real;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程序语言中都需要var来定义变量,比如说

C语言

JAVA语言都不需要利用VAR来定义变量而是直接写即可,比如:int a=0;

C#

  VAR 是.net framework 3.5新出的一个定义变量的类型

  其实也就是弱化类型的定义。

  VAR可代替任何类型

  编译器会根据上下文来判断你到底是想用什么类型的

  什么情况下用到VAR:

  当你无法确定自己将用的是什么类型,就可以使用VAR

  类似

OBJECT,但是效率比OBJECT高点

  使用var定义变量时有以下四个特点:

  ⒈ 必须在定义时初始化。也就是必须是var s = “abcd”形式,而不能是如下形式:

  var s;

  s = “abcd”;

  ⒉ 一但初始化完成,就不能再给变量赋与初始化值类型不同的值了。

  ⒊ var要求是局部变量。

  ⒋ 使用var定义变量和object不同,它在效率上和使用强类型方式定义变量完全一样。

ASP

  同c#,弱类型的定义变量。

  VAR可代替任何类型

  编译器会根据上下文来判断你到底是想用什么类型的

  什么情况下用到VAR:

  当你无法确定自己将用的是什么类型,就可以使用VAR

  类似

OBJECT,但是效率比OBJECT高点

  使用var定义变量时有以下四个特点:

  ⒈ 必须在定义时初始化。也就是必须是var s = “abcd”形式,而不能是如下形式:

  var s;

  s = “abcd”;

  ⒉ 一但初始化完成,就不能再给变量赋与初始化值类型不同的值了。

  ⒊ var要求是局部变量。

  ⒋ 使用var定义变量和object不同,它在效率上和使用强类型方式定义变量完全一样。

  同时还可以利用var进行检索,如

  Dim a⑵

  a(0)=0

  a⑴=0

  a⑵=0

  var可以进行检索

  var0=a(0)

  var1=a⑴

  var1=a⑵

Lin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