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业务,是从固定电话智能网时代沿用下来的名词。其本意是在不改变基础电话交换网络结构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增强的信令和外加的智能网设备,提供诸如呼叫转移、遇忙回叫、三方通话、被叫付费等新的功能。

    到了移动通信和个人通信时代,网络已经可以支持话音、短信和数据通信业务,由于引入了许多第三方的业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提供了大量的定制的、访问的和下载的信息服务。这些服务依然被称为增值业务,是因为它们为移动通信网络带来了额外的收入。这些收入近年来增长之迅速,大有超过话音通信业务的趋势。

    在固网方面,基于宽带接入网络的Internet业务也被“理所当然”地称为增值业务。大概也是因为这些业务可以增加了宽带城域网和宽带接入网络的价值。所以,鼓励第三方的Internet业务提供商,大力开发宽带增值业务,提高宽带网络的价值,成为近年来固网运营商发展的重点。

    不过,固网运营商看起来远远没有移动运营商幸运。宽带网络越发展,通过宽带网络提供业务的ISP越多,业务也从网站访问业务发展到P2P的下载、话音和流媒体,流量不断增长,网络带宽日见不足,收入却只有那么一点ISP和用户的接入费。这应了互联网的梅特卡夫定律:网络业务(流量也是)随着用户数增长平方倍增加,而运营商的收入却是随着用户数增长线性增加的。从而进入了一个赔本赚吆喝的投资怪圈。

    美国的运营商想出了一招,要对ISP采用不对等接入。不过这个方法违背了推动IP技术和Internet产业发展的基本经济学原理的,根本就不可能在FCC通过。

    中国运营商即使采用不对等接入的政策,恐怕也只能对新浪、搜狐、阿里巴巴和盛大们多收些费,但是对那些大量的设在国外、境外的网站,从国外访问中国网站的用户,总不能先来中国注册、交钱然后再接入吧!那还叫互联网吗?

    所以,固定宽带网上的增值业务不是ISP为网络增值,而是网络在为ISP打工,甚至是赔本打工。

    这个问题确实困扰了太多的人。为什么移动网上成功的经验,在固定网上却一败涂地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按照我的观点,问题的根源在于产业界对于无限性和有限性的认识上。

    人们总是说,互联网带来了无限的机遇。

    互联网采用的Web技术、P2P技术使得业务开发具有了几近无限的资源空间。

    互联网采用PC机作为终端使得用户的应用开发具有了几近无限的资源空间。

    互联网的体系结构使得互联网业务的投放和使用具有了几近无限的地理空间。

    我们要知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任何个体都有无限的能力,那么市场本身就根本不存在。

    所以,宽带网络的运营商期望通过建设一个网络,支持无限的业务提供商和无限的用户,甚至每个用户都成为业务提供商,就意味着无论网络具有多大的价值,业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商和用户之间在网络的使用上不可能建立任何和业务相关的商业关系。因而也不存在任何“产业链”、“供应链”或是商业模式。

    因此,宽带网络运营商和互联网业务提供商之间的产业链关系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那么,为什么移动运营商可以构造自己的产业链呢?其实,这是在无限性中探寻有限性的结果。

    移动终端,手机,是个人随身携带的设备。和PC机相比,它的处理能力有限,只能处理一些简单的信息。它的显示能力有限,互联网网页必须经过转换。它的体积有限,不可能采用标准键盘输入。用户在行动中时间有限,不可能通过复杂的操作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

    能力有限,就无法事事时时处处DIY,就需要服务。这就形成了服务的市场。i-mode,移动梦网,它的用户市场就在这里。

    同时,移动通信网络的业务接入能力也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既有物理的限制,如设备的容量,也有人为的限制,如短信的接入号。巧妙地“配置”这些资源,就可以通过有限的能力形成移动运营商和增值业务提供商之间的市场,通过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方法,例如定价、功能分割和业务管理,可以使得用户、业务提供商和移动运营商之间利益的共同极大化。

    因为找到了有限性,建立了面向用户的服务市场和移动运营商与业务提供商之间的市场,用户、移动运营商和业务提供商之间形成了一个互动的、不断发展的新产业。这个产业链上的成员是通过共同的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是十分稳定的,不断优化的。

    在成功的链条上,其实不存在谁为谁增值的问题,移动运营商可以认为是业务提供商为网络增值,业务提供商也可以认为是移动通信网络为他们的业务增值,而用户,则是享受到了运营商提供的服务的巨大的价值。

    可能有人认为移动运营商的做法抛弃了互联网的核心精神。其实不然。移动运营商现在大多是双轨制,提供服务,也提供WAP业务,支持PDA和计算机的无线上网。为什么这些DIY业务始终成不了移动运营的主流呢?用户的选择是最公正的,这就是服务的魅力。

    如此看来,固网运营商确实需要向移动运营商学习一点哲学和市场经济学了。

    显然,立足于无限资源的互联网宽带接入显然不存在运营商和业务提供商之间的市场,建立在无线能力的PC机基础上的应用也不存在和网络运营商相关的服务市场。所以,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发展宽带互联网,对于网络运营商而言都是徒劳的。

    当然,开放的互联网是要继续发展的,电信运营商也是要发展的,出路在哪里?出路就是移动运营商的双轨制。

    固网运营商现存的互联网宽带接入和移动运营商的WAP/无线上网相当。固网运营商亟需开发的是一套新的服务体系。这包括用户方面的服务市场和网络运营商和业务提供商之间的市场。而这一切,都是要在无限性中发现有限性而获得的。而这种有限性,有些是客观存在的,有些则是人为设定的。

    作为一个采用IP技术提供音视频服务的业务体系,IPTV支持无限的音视频内容,面向无限的TV用户,似乎具有许多互联网服务的特征。但是,IPTV的TV终端/遥控器的有限功能可以为面向娱乐和教育的用户开发更多的服务,IPTV的内容供应商是高门槛的,因此是十分有限的。IPTV的运营可以通过资源的配置建立当地网络运营商和全球内容供应商之间的辛迪加市场。而建立在专用分布式计算平台上的IPTV业务和内容分发系统,又为优化新的业务体系和产业结构打下了技术的基础。

    这一切说明,IPTV不是一个宽带网络的增值业务,是一个在无限性中发现了有限性,是一个和音视频内容提供商共同发展和繁荣的新的服务体系。移动运营商的经验已经证明,建立这样的服务体系,才能使固网运营商摆脱增量不增收的困局,才能带来固网运营商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