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微信用户资金安全,规范微信内储值及预付卡市场,现新增规则如下:


1. 2017年8月17日起,商户在创建会员卡/礼品卡/通用卡或更新其信息时,如需新增“余额”字段(supply_balance字段为true),需要先提交《单用途预付卡备案》资质,否则无法成功创建。详见卡券储值功能权限开通。


2. 目前已经在使用会员卡/礼品卡/通用卡的“余额”字段、但尚未提交相关资质的商户,需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提交相关资质,具体可咨询公众平台第三方开发机构“优度网(UDUCN)”的在线工作人员。


附:微信卡券功能使用规则
一、功能介绍
微信卡券功能是腾讯为商户提供的一套完整的电子卡券解决方案,商户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该功能实现电子卡券生成、下发、领取、核销的闭环,并使用对账、卡券管理等配套功能。


微信卡券功能可分为API接口功能和公众平台卡券功能,使用两种功能均可实现卡券生成、下发、领取、核销,有开发意愿的商户可使用API接口功能,无开发意愿商户可使用公众平台卡券功能。


二、开放范围
微信卡券功能(仅指券,不包含会员卡和朋友的券)向以下类目的商品/服务商户开放,商户应按照其选择的类目使用微信卡券功能,生成、发放在选择类目范围内的电子卡券,不得超出腾讯审批的类目范围使用微信卡券功能。


开放商户类目
微信卡券功能向以下类目的商品/服务商户开放,商户应按照其选择的类目使用微信卡券功能,生成、发放在选择类目范围内的电子卡券,不得超出腾讯审批的类目范围使用微信卡券功能。


三、申请条件
公众平台卡券功能申请条件:
不管是无公众号、有公众号无认证的商户还是公众账号处于认证成功状态的商户,都可以找具备第三方开发者代制权限的“优度网”代制。


开放平台卡券功能申请条件:
1.移动应用已经在开放平台添加并通过审核;
2.移动应用主体已通过开发者认证;
3.移动应用运营内容合法且归申请商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