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前40分钟,考生应到达本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明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如实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核对。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规定,开考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
(四)上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不能交卷出场。
(五)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光盘、U盘、MP3、掌上电脑等)。
(六)考试前10分钟,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考生应双击“考生机”桌面上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图标,启动考试作答系统,录入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或其它有效证件号可不录入)信息,等待进入考试。
(七)考生如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考生应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不得故意损坏考试系统和相关设施。
(八)考生按照“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的要求用鼠标和键盘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确认答卷提交正常。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作答系统自动关闭。
二、报名方式和预计时间
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s://bm.ruankao.org.cn/sign/welcome),机构名称选择“河南”,按报名平台流程的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须为近期免冠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网络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预计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5日。
(二)缴费预计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7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的同时必须上传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河南省内居住的证明: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
(2)有效学生证明:考生本人学生证或学生在校证明。
(3)河南省内社保证明(2024年9月至2024年2月连续六个月)。
2.电子证件照片: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报名页面下载照片验证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完成上述操作后提交报名信息。
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295×413像素),转换后的照片约10K。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生活照、艺术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手机所摄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通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合格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上传成功,将无法进行二次修改,务必请本人谨慎操作。
3.特别提醒: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网络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熟悉报名流程,并对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报名结束后发现因考生提供虚假证明导致报考资格被取消的,报名费一律不再退还,且由此造成责任后果考生自负。报考信息提交成功后请打印报名信息表备份。
三、报名安排
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s://www.ruankao.org.cn)进行网上报名。
应试人员报名时,应根据工作地或居住地正确选择报名地市(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应试人员须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须为近期免冠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预计时间:3月17日9∶00—4月3日16∶00。
缴费预计时间:3月17日9∶00—4月4日16∶00。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失信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库。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填错个人信息或不按要求上传照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