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考生一律在省软考办报考点选择本人现居住、学习、工作的地区报考。
(2)属地报考的社会考生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跨地区报考的社会考生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报考所在地居住、学习、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为以下四项中任意一项:
1.报考所在地居住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户口薄。
2.报考所在地学习证明: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或学生在校证明。
3.报考所在地社保证明:报考前近六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报考所在地工作证明: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考对象及条件
按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根据报考属地化管理原则,报考人员须是在市居住、工作或上学的人员。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通过全部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