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报名注意事项:

1、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的考生需要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

2、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使用照片验证工具软件,上传经该工具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考生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信息;

4、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纸笔科目按每人每科63元收取,机考科目(信息处理技术员)按每人每科73元收取。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www.ruankao.org.cn)”发布,可登录查询。


三、考试介绍

本考试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的考试,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有效)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