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开办网站,还只停留在国家工信部的ICP备案,那您就OUT了!公安网络安全部门提醒您:请及时按照要求到互联网上开展公安备案。

早在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就明确规定:你家网站被关了吗???_互联网服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016年初,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正式开通,网上备案时代正式开启。如果您开办了网站,如果您还不知道如何备案,那么下面三点提示,可要仔细阅读喽:

提示一:什么样的网站需要备案?

1、 产品(服务)查询展示型网站;

2、 企业商务网站;

3、网上购物型网站;

4、沟通交流平台;

5、政府门户信息网站;

如果您的网站属于以上五类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就需要进行网上公安备案。

提示二:开展网站备案流程是什么?

给您介绍一个网址: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 http://www.beian.gov.cn

你家网站被关了吗???_互联网服务_02

注册网站用户,平台还提供通知公告、备案须知、政策法规、常见问题、备案展厅等功能,供广大备案用户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备案中常见问题的解答。下载中心里的“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里面有详细的网站备案流程,只要按照要求操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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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网安大队对您的备案资料审核合格后,会生成备案编号。您必须根据操作流程,在网站首页底端显著位置张贴公安机关核发的备案图标(京公网安备********号)。

提示三: 网站备案的法律要求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保护要求》、《互联网服务安全评估基本程序及要求》均对网站备案工作进行了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拒不履行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给予停网整顿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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