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2017年便开始实行软考电子证书,其实严格上来说应该叫做“电子合格证明”,虽然打印出来的跟纸质证书不一样,名字也不一样,但是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可以得知,加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印章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证书、高级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在省内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可作为我省相应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或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