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全国软考办消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80号),201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75分的60%)。考试合格者必须各科目成绩同时达到合格标准。我市合格考生名单将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发文公布。

宁波市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