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部的领导下,在20年的发展历程中,各级考试主管部门和管理实施机构,同心同德,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以用为本”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建立和健全了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度体系,确保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每年两次顺利实施;将成熟的信息化技术应用到考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注重塑造品牌,加强宣传和国际交流,使得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在国内外都具有较高知名度。

(一)完备的组织体系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两部共同成立了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简称全国软考办),具体考务管理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负责。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除台湾地区外,在中国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兵团都建立了考试机构。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也建立了考试机构(其中,香港于2005年5月29日开考,澳门于2006年11月4日开考)。
2007年国家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文《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决定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15类(项)专业的资格考试向台湾居民开放。

(二)严密的制度体系

全面建立和完善了考务管理制度。实行巡考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工作质量。

为了规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全国软考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政策、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内容包括:

总则,安全保密,组织报名,考场设置,试卷的运送、交接和保管,考试实施,评卷工作,考试信息管理,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继续教育和证书登记,附则等十一章。对各级考试机构的管理职能,考务管理流程,安全,各类工作人员的职责,数据格式等作了非常具体详实的规定,这些制度的落实,对规范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为了便于全国各级机构统一思想,步骤一致,便于交流和学习,全国软考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每年举行一次全国软考考务工作会议,进行当年度工作总结并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对各地软考机构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每隔两年评选一次全国软考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另外,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还实时举行技术研讨会、岗位培训、经验交流会等。

(三)面向应用的专家队伍

建立了以企业专家、高等院校骨干教师、科研院所研究员为主体的专家队伍,在命题、教材开发等方面,坚持产业、学校、科研相结合,使得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具有很高的信度和效度,选拔出的合格人才获得了社会的认可,考试在社会的影响日益增大,是目前国内权威的人才选拔评价平台。

资格考试与教育考试的最大区别是试题的实用性。全国软考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指导专家委员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命题制度和工作流程。经过多年经验的积累,命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试题内容密切结合岗位实际,试题涵盖面符合职业资格要求,摆脱了死记硬背教材的应用模式,注重实际的案例分析,强调创新。现在,软考试题在社会上的引用度、赞赏度很高,形成了中国权威的IT考试品牌。

专家队伍除了完成每年2次的命题任务外,还根据行业发展的特点,通过研究和研讨,不断完善考试方案,编制考试大纲、指定教材、教学辅导教材和试题分析与解答。

(四)成熟的信息化应用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经历了手工管理、单机管理、各省网上报名系统、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和统一考务管理系统几个阶段。
从2001年开始,上午综合知识科目的考试全部采用了答题卡。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全部采用了机考形式。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在部人事教育司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省考试机构的大力配合下,组织开发完成了全国统一的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软考官方网站),这标志着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的信息化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考试数据全国统一格式,集中存储,统一应用,分别管理。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逐步推行全国统一阅卷,特别是针对主观试卷,采用扫描输入,自动切分,再组织专家在局域网上阅卷,并由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的网络阅卷模式。

我们相信,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会得到进一步提升,考试会更加公平、公正。

(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信息技术是全球化的,IT考试必须具有全球化的视野。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的发展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特色就是国际化。进入21世纪后,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在国内已经具有了较大的影响力,同时受到了国际业界的关注。

2001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支持下,与日本等国有关机构开始了交流和互访。

2002年,中日考试机构签署了程序员、高级程序员和系统分析员考试标准互认的协议。

2005年中日考试标准互认达到5个(程序员、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网络工程师和数据库工程师)。

2006年中韩考试机构签署了程序员、软件设计师考试标准互认协议。

2010年10月,中国、日本、韩国、越南等国的考试机构代表在中国北京举行了信息技术考试国际交流研讨会。

2011年5月,我们与日本考试机构重新签署了考试标准互认协议,将互认范围扩大为程序员、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7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