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证书补办(更换)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新版计算机软件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教【2018】38号)和《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工信教【2018】59号),为做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补办(更换)的工作,现结合《陕西职称资格证书补办(更换)规定》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补办(更换)暂行规定》,将有关证书补办(更换)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丢失、损坏等需补办、更换的人员。
二、受理范围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印的资格证书(国证)。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原陕西省人事厅)印制的证书(省证)。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材料相关要求及说明
1、考生提交材料信息不完整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受理。
2、现场受理审核无误后,对情况属实,符合要求者,申请人签字确认。
3、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利用补办资格证书,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换发(补发)证书领取时间以后期详细通知为准。
(二)国证办理
1、填写《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补发)个人申请表》。(申请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1)
2、提交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1) 换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指定的位置;交回原始证书。
(2) 补证提供以下材料:
遗失声明报刊原件(应刊登: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证书管理号或身份证号)及电子图片(JPG格式),并将遗失声明部分粘贴在申请表背面指定的位置;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指定的位置;申请人电子照片1张(JGP格式,像素295X413,2.5X3.5cm,白色,大小约为10kb,以身份证号命名);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彩色纸质免冠照片2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电子版照片与纸质照片为同版。
登报声明示例:登报声明示例:张山,身份证号为××××××××××,××××年××月参加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合格证书编号为××××,管理号为×××××。本证书已遗失,现声明作废。
(二)省证办理
1、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
2、提交对应存档的《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
4、本人3张两寸免冠照片
5、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1) 换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补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一份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统一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丢失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编号。
登报声明示例:张山,身份证号为××××××××××,××××年××月参加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合格证书编号为××××。本证书已遗失,现声明作废。
四、受理方式、时间及地点
受理方式:丢失补办资料由考生本人提供,省软考办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受理,审核通过后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按规定时限将以上表格的原件及电子版上报报送相关部门办理。
受理时间:每年办理两次
上半年: 5月10日—30日(9:00—11:30,14:30—17:00);
下半年:10月10日—30日(9:00—11:30,14:30—17:00)。
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217 室,联系电话:029-81292881,81292882
陕西省软考办
2018.10.25
附件1:
注:1.本表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字,考生须确认本人以上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误填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补证提供以下材料:遗失声明报刊原件(应刊登: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证书管理号或身份证号)及电子图片(JPG格式),并将遗失声明部分粘贴在申请表背面指定的位置;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指定的位置;申请人电子照片1张(JGP格式,像素295X413,2.5X3.5cm,白色,大小约为10kb,以身份证号命名)。
3.换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指定的位置;交回原始证书。
附件2:
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
注:此表作为初办、更换的重要信息,请如实、认真填写
《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
填 写 说 明
1、姓名:证书丢失人的真实姓名
2、身份证号码:证书丢失人的身份证号
3、工作单位:证书丢失人的工作单位的规范性全称
4、丢失证书号码:原证书号码。
5、资格级别:初级、中级、高级
6、资格名称:例如:高级工程师、教授、工程师等。
7、专业名称:申报时的专业名称。例如:土木工程等。
8、批准文号: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人事厅)下发的批准文件号为准,如:陕××××[2011]556号。
9、批准时间:下发的批准文件中授予时间;考试类证书空着即可。
10、联系电话:证书丢失人电话(请务必填写证书丢失人真实电话)。
11、补办、更换原因:如丢失、损坏等。
12、市级人事(职改)部门或主管单位意见:如果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就在本栏内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如果没有,就加盖现在工作单位的公章;工作单位在各市的,需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统一办理,该栏由各市职改部门填写并加盖印鉴。
温馨提示:
此表为补办、更换的重要信息,请如实、认真填写。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