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社会(Virtual Society),又称赛博社会(Cyber Society),是指不同网民之间经由计算机、远程通讯终端等技术设备相互连接起来以进行信息的共享、互动与交流,并在其中进行社会交往、社会活动而形成的一种亚社会性质的网络虚拟空间(金吾伦,1997)。在一定意义上说,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别样表达和延伸(冯斌元,2010)。然而,作为一种亚社会形态和模式,虚拟社会有其独特的社会属性,与现实社会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
第一,时空的无形化。信息数字技术的发展使人们从物质“原子”时代迈入数字“比特”时代,它打破了现实社会中人们在交流和交往中对时间和空间的要求,使得跨地域的人们在转瞬之间就可以进行交流和互动,这大大地拓展、延伸了人们社会交往的范围和空间。数字比特所构建的空间是虚拟的,人们随时随地就可以在网上进行求职、购物、考试、游戏等活动。这种空间与时间的分离性消除了现实社会中主体必须在场的界限,主体只需借助于电脑与网络代理服务器,就可以自由地穿梭于网络中的任何一个地方,可以自主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进行社会活动,网络中
所展现的只是一个个闪动的符号。
第二,主体的多元化。互联网汇集全球各种信息,是一个不断变换的开放信息系统,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互联网知识和硬件设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自主选择需要的信息,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它打破了国家地域的界限,把全球不同角落的人紧密联系起来,也使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不断发生冲突或融合。它涉及的主体更为丰富,关系也更为复杂,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都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网络空间,选择自己乐意交谈的对象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而不必考虑遵循什么既定约束。网络已不是由某个人、某个团体、某个国家、某个共同体建立的,而是由大家一起“织”起来的,每个参与者都在织这个网,所以它的主体性是开放的、多元的。
第三,身份的隐蔽性。正如网上广泛流传的一幅漫画所展现的:在英特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在虚拟社会中,如果你不愿意透露自己的信息,别人就无从知道你的姓名、年龄、民族、性别、经济状况等身份信息。人们之间也不需要面对面的交往,没有正面的冲突,通过网络虚拟
的“人机交往”可以实现“人际交往”。也就是说,虚拟社会是一个高度隐蔽的社会,网络主体面对的是一个符号化的世界,互动各方的性别、职业、爱好等都尽可能隐去。在网络中,对于另一终端的其他人而言,你可能只是一个无主体、无身份的信息交流者,你的身份对他来说是毫无意义的。
第四,行为的自主性。在虚拟社会里,人们可以摆脱外部因素的束缚,可以自由地表达思想,自主地进行网络社会交往与其他活动。人们可以自主地选择网络活动的方式与目标,确立适合自己的虚拟社会活动方式;人们也可以自主地决定与网络中的哪些人进行交往、互动,也可以随时终止交往,离开那些使自己感到压迫的个体或群体。虚拟社会的技术平台使网民的活动具有了完全的自控权,而且不用考虑自己的行为会给现实生活带来什么负面影响,这正是虚拟社会吸引人的独特之处。
第五,交往的互动性。人们在虚拟社会中的行为效果和影响是在互动过程中显示和张扬出来的,互动是虚拟社会形成与发展的重要特性。由于媒介条件和客观环境的变化,虚拟社会群体之间的互动呈现出新的特点。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由于时间、空间等多种条件的限制而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互动,但在网络社会中,人们随时可以在网络空间相遇,相遇者只要愿意即可进行互动,互动的内涵这个意义上就变得丰富起来了,互动的空间也变得无限广阔了。在现实社会中,群体互动往往是一对一的、线性的,话语会随着时间流逝而不可重复,但是网络群体之间的互动交流则是多向的、共时的、非线性的,一个人在网上可以同时与多人进行交流和互动,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渴望交流和沟通的心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