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感冒了,在家抗了几天最后还是去医院了。原本想着挂两天水就好了,结果医生说,这是肺炎,要住院……
住院的时候交了 2000 押金,出院结算的时候,还退了我 205,本来挺开心的,毕竟住了一周院才花了 1795,有点低于自己的预期。可拿了发票一看,顿时就不开心了。
我第一个框框起来的部分是费用明细:
1453.86 + 36 + 2433 + 105 + 417.77 + 248 + 277.58 + 378 + 770 + 252 = 6371.21
这和下面的合计金额是一致的。其中个人支付金额:
127.16 + 245 + 20.89 + 0.3 + 63 + 67 = 523.35
可是,我明明付了 1795 啊!!!
下面我框起来的部分中,也有一个费用明细:
400 + 215.05 + 308.30 + 871.66 = 1795.01
这正是我付的金额,可是这个费用明细是什么意思呢?我请教了很多人,终于弄明白了,现在给大家解释一下:
起始费自付:俗称门槛费,年内第一次住院是400,第二次减半,这笔钱是要自己出的,医保会在总费用中扣除这笔钱再报销。
个人自理:指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但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的费用。比如给我开的蓝芩口服液,50 元一盒,自付比例是5%,那么其中 2.5 元需要自己掏腰包,剩下的 47.5 元计入医保报销范围。
个人自费:指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全部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这里个人自理 + 个人自费的金额就是明细中个人自付金额的总和。
215.05 + 308.30 = 523.35
统筹段自付:医保报销是有比例的,也不是100%全报的。三级医院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是84%,个人自付比例16%;1万元至4万元,报销比例是88%,个人自付12%。如果是二级医院,报销比例要高一点,退休人员也要高一点。我这次住院费用中,医保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就是:
(6371.21 - 400 - 215.05 - 308.30) × 16% = 817.66
所以医院总共收了我 1795 大洋。